黑風凱特 wrote:原來這樣就能這樣子...(恕刪) 開車騎車本來就多禮讓 這有問題 ?況且 大車要轉彎前 機車明明 就還在大車後面 通常 大部分的人 都會讓車了 , 不讓 就算了 還 大鳴大放 是怎樣?雖然惡意逼車 是不對 但是 總覺得是 機車自找的.....
這種開車方式輾死人是沒啥好意外的一台公車的體積多大他打了方向燈到切進去和一台小客車的時間差不多那堆機車要往哪閃?況且還有的要停有的要加速通過這根本是害死人阿他被叭要感恩是別人提醒他才沒害死人還有臉不爽咧
auxo wrote:http://news.tvbs.com.tw/local/678653這就叫惡意逼車,打方向燈不是吃無敵星星,不是誰都要讓的。變換車道前也是要看車道上有無來車才能換過去。 交警已經認證這是惡意逼車,不需要再去護航大車的行為了,開罰6000到24000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