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app的回文果然不好用


dayikimo wrote:
如果是載精神方面的障礙者, 那可以先讓精神方面的障礙者先下車, 再找車位(恕刪)


很多精神障礙者 不適合單獨一個人 你知道嗎?

如果這條 合理
為什麼不可以先讓肢體方面的障礙者先到電梯口下車, 再找車位

畢竟只有極少數像樓主自行開車的輪椅客 非常少

只有自己的痛最痛 人之常情

能自行開車的肢體方面的障礙者 應該只是 輕度的吧

很多精神方面的障礙者 是重度的

只是資源分配~~~
別再歧視不需要輪椅的精神障礙者

02933 wrote:
殘障手冊不見得都是肢體殘障
而且有些只是利用他們的名義取得這張證,車主根本是正常人,或是用他們名義掛名而已,實際開車的是正常人,(我就認識)
當然他們也會盡量利用這個福利,就苦了樓主這種真正需要這種車位的人


這種的真的很多...

我自己的舅舅就是這樣...因為外婆有殘障手冊 , 所以舅舅就申請自己的車子...

但幾乎很少用來接送外婆...因為外婆根本就被丟到養老院去....



應該提議修法。
同車之人或駕駛有使用輪椅之情事才符合殘障停車位的資格。
掛牌表示此次出車有使用輪椅的需求,若無此需求取掛牌又占用停車格,
經檢舉當取消該駕駛之殘障停車位資格...且不得再次申請。
castle0531 wrote:
很遺憾你家裡有這樣的...(恕刪)


這位C大就是我想說的那種沒有身障家庭的人,
你憑什麼評斷我有沒有權力來使用這樣的權利。

你不懂政府對於照顧弱勢立意。
也不懂這種家庭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還是你以為有殘障就可以聲請停車證?

只憑著你看起來好手好腳與一般人無異一句話就覺得別人不應該使用。

政府一直也有在檢討、縮減與嚴格化發證的條件,你知道嗎?
你當然不知道,因為你只是覺得他也好手好腳,憑什麼用?



最近看到的一句話

「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常常喜歡用自己那可悲又有限的想法,去猜測一些自己根本不理解的事。
我們即使是在這樣的年紀,還是同樣犯錯」吳念真
ronald2 wrote:
那就不是手殘或是腳殘...(恕刪)


你是想說 腦殘 嗎?

哈哈哈

其實不用改甚麼法規啦

請百貨公司大賣場在身心障礙車位派個人守著
只要有人停車就去查驗是否有身心障礙身分
這樣不就好了


不過有些身心障礙真的外表看不出來,就請大家體諒一下吧
裝人工膀胱 人工肛門的都是身心障礙喔,可是你看得出來嗎?

還有切除子宮不是身心障礙,前幾頁的不要亂講

WOWO88 wrote:
為什麼不可以先讓肢體方面的障礙者先到電梯口下車, 再找車位..


所謂資源的合理分配

就是因為資源的有限

沒辦法面面俱到

我理解你的問題

但~~你有沒有注意到你希望人家的解決方法

是不是也同樣適用在你自己的身上

進步的社會會願意犧牲多數人的權益為少數人保留權力



並不是代表整個社會就應該只考慮少數人的需要

不管如何

人類社會還是存在一種進化淘汰的競爭

可能的範圍內必須要靠自己的努力

對於願意自己努力突破限制的人

我都充滿尊敬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看看有沒有偉大的立委肯提案吧

看過有些賣場身障車位有擋起來,需要使用到身障車位時必須先通知服務人員


shine888 wrote:
丶樓主有同理心很讚...(恕刪)


腦殘也算是一種不可逆的殘缺,所以他們停在那個車位沒問題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daijobu2013 wrote:
我認為不是台灣人的...(恕刪)




這位大大 說的有道理!

在台灣 要 期待 用道德規範 國民...

看看每天社會新聞 一推 違規 理虧在先的人

卻總是 惡人先告狀 甚至 動手

我只能說下輩子吧 , 目前 就是 只能用 法 來管

而且台灣需要 更嚴格 嚴謹 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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