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ber wrote:
因美國能有持槍所以執法權強勢一點,但警察死亡率還是很高,美國罪犯又很瘋狂....
台灣警察執法權是合理,但遇到「特權」....,是因「特權」警察才弱勢的
光是警察追人對方自摔死的新聞常常出現,就算民眾支持又怎樣,警察上面的人物不支持也沒用啊
持槍跟執法強勢一點關係都沒有,人民有持槍權力是因為美國的傳統,再加上美國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力,之所以美國警察很強勢的原因,是因為政府早就已經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所以他們是不會受到關說或是輿論抨擊而造成打擊,再加上如果有出現警察要打官司的部份會有律師出來協助警察打官司,所以制度上可以說是相當完善,相對的想當美國警察也必須通過他們相當嚴格的一連串測試和測驗才有辦法去當。
他們認為你國家禁槍了以後,也只是禁止守法的善良老百姓有槍而已,而不能禁止非法持有槍支的壞人,那請問誰要去對付非法持槍的壞人?? 造成死傷的原因是人造成的而不是槍造成的。
槍只是個人類生產出來的工具,槍本身是不會長腳跑去亂殺人,所以能說槍有罪嗎?
當一個國家不能信任的時候,或者是國家出現暴君或者是壓榨老百姓的時候,人民有權力集體去推翻政府,通常從古至今的歷史來看,都是政府殺老百姓,而不是老百姓去殺政府,老百姓本身手無寸鐵怎麼可能去殺政府?
就好比孫中山先生要革命推翻滿清政府的時候,他第一次的革命也是打算進一批槍械要起義跟滿清政府對抗,這段歷史在教科書上是不會寫出來,因為有人想要掩蓋事實,所以能說孫先生有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