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樓主父親要切到外車道之前,那台Lexus已經在外車道上了,基本上Lexus是有路權的。樓主父親想要硬切,Lexus車主想要捍衛他的路權,兩個碰在一起了,當然是樓主父親的肇責較大。Lexus要說有肇責的話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該也只需負擔少數比例。不過還是請樓主要提醒令尊,令尊的開車觀念要改一下,這種開車方法在以前行的通,現在誰也不讓誰,這種硬幹的方法會吃癟的。
本來只看得出來,樓主的車原先有換過車道不過車道有點亂,有一段似乎只有兩線,後面又變成三線看了右下角才比較清楚如果沒看前面車道,看起來是各吃一半看行車記錄器的位置,好像是樓主的車先佔到一半以上(不知道有沒有角度差)不過撞到前,對方車有加速,導致撞擊點剛好在對方的門上撞車頭的話就還有得揮...,撞到門的話,是樓主小輸一點路權優先或後車撞前車的判定...應該會有比例的計算吧?不過後車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樓主車是硬插的話,可能比例還要再談可以問一下樓主的行車記錄器是哪一款嗎?
警方說的可以不用理他因為最後決定一切的是法官不過此案我猜,應該是各付各的因為當時雙方都在變換車道(版大父親的車子也才剛轉入該車道)你不想出險對方也不想,對方保險公司也會來跟你們車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不會是對你提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