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車! 請問可以檢舉嗎?

這不是逼車
這是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
當然,要檢舉是車主權力
但,要不要舉發是警察的權力
你是不是太無聊了,把發文的時間好好想怎麼賺錢比較實際
這樣叫逼車!!
他開車習慣不好,但是你想法更不好,只要是看不順眼就是違法
正常點
硬切進來,但有打方向燈
這個檢舉應該不會成立
如果樓主不小心親下去
應該還會被安上個應注意,未注意...
可以吧 任意變換車道 未保持安全距離

基本可認定違規了
是我電腦業障重嗎?
我都看不清楚車牌耶怎麼檢舉??
還是原始檔案會比較清楚
要不要考慮行車紀錄器再換好一點
後面才有機會檢舉
這算是剪車不算逼車

很多人愛鑽別人的安全車距

自以為技術高超

心態不好 駕駛觀念不好

檢舉不是不行 但成功率不太高
算了吧

真的還好

他算有打方向燈還不錯了
有可能死角沒注意到你 雖然也有可能一時急硬切等等原因
你也嚇到了 可是沒事就算了吧

每天早上帶小孩上學
這種狀況超多的

每天早上幾乎都看到的:
孩子放了不打方向燈硬切
汽車機車雙黃線迴轉
並排停車放小孩不管後面
機車小孩放了之後 逆向衝 還過雙黃線到順向車道
一個帶三個 只有自己帶安全帽
等等等等等.....
每天早上15分鐘 行車記錄器少說可以舉發10個以上

可是 何必呢 都是小事 算了吧
這南湖橋我天天經過

從外線要切入上橋的車子,很多都這樣子開

應該是變換車道未注意後車,逼車應該還不至於....
有打方向燈,看起來不像惡意逼車,檢舉應該不會成立的。
NAX-鴻 wrote:
本來開得好好的! ...(恕刪)


是不到逼車程度....


不過要是影片中的紅馬3換成是大重,肯定被幹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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