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公路恐怖駕駛多次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重機,跟蓄意殺人沒二樣,還說對方也有錯

這個告上法院~
我猜法官會不會說重機騎士入彎前未確實減速..
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雙方一半一半的責任呢?
哈哈哈哈...
對方錯在不是開大貨櫃車
不然可以為民除害.
應該開11張罰單才對。
現在社會就是這樣。
違規的都沒錯,錯都是守法的
光看有閃避空間並不代表有足夠的時間反應,要單純以有閃避空間來說大重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根本是笑話
再說還要考慮大重的路權,在轉彎處大重未吃對向的情況幾乎是無肇事責任,除非能證明大重有超速的可能。
請勿濫用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個詞,如果機車騎士反應不及則是應注意但『無法』注意,對方還是要負肇事全責。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展哥. wrote:
我可沒護航違規,違...(恕刪)


你乾脆說左邊還很空,摔下去直接七天後到家好了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何事故本來就不太可能無責

以此事件而言,BMW逆向固然有錯,而且錯的成分比較多;但是機車騎士也並非完全沒錯,從影片看其實右邊有閃避空間,有因注意而未注意情況,還有重機是否超速也未釐清,所以頂多BMW吃到7成肇責,重機吃3成

閃你X啦
逆向就是100%錯還在哭什麼??

你技術這麼好這麼會閃
找一台砂石車逆向去你車道,我看你怎樣閃
然後你被撞倒之後我再和你說你有3成肇責

.展哥. wrote:
但是機車騎士也並非完全沒錯,從影片看其實右邊有閃避空間,有因注意而未注意情況,還有重機是否超速也未釐清,所以頂多BMW吃到7成肇責,重機吃3成...(恕刪)


不敢苟同
看了行車紀錄器
bmw搖搖晃晃吃中線過盲灣
已成為殺人機器
而重機騎士根本沒有閃避空間

我認為bmw需負全部責任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請問有看過機車方的行車紀錄器了嗎?
我只能說..9成9的重機騎士應該都躲不過
能有反應的時間太短了..能閃的空間太小了
不敢說沒機會閃..但反應應該要有超人等級才辦得到吧
至於你說37肇責我是不認同..整台bmw都在對向車道了
這3成肇責要怎麼來???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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