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下,若該路口設有左轉號誌燈,而車輛未依燈號行駛 這樣能算闖紅燈嗎? 若不算的話,我非常強烈建議最後的罰則是闖紅燈+未依燈號!本人就碰過這種87狀況,在設有轉彎燈號的路口,一台不守規矩的計程車超線還想直接轉過去,就跟他發生車禍了!雖然人沒事且車損皆由他負責,但對於這種行為還是非常不齒! 憑什麼你的一己之私造成別人生命上.財產上的損失對於這類的裁罰我覺得再加更重才行!規則既然訂出來就是要遵守,若不想遵守憑什麼想有路權?
不是罰鍰問題 是你的錯誤的行為工具該被扣押一天 兩天 甚至以上 甚至強制法拍 說該車子不適合你這車主繼續開沒錯 就是車子 扣個一天沒車用大家就會乖乖守法了 計程車大概連叭喇叭搶紅燈右轉都不敢 越貴的權貴開的超跑 越不敢違規 等等法拍一折 車主會哭出來PS 罰鍰不是金額問題 是罰到你覺得下次這樣做會很麻煩就不敢做了…
罰的越多只是爽到政府有錢的繳一繳沒錢的一樣皮沒錢的大不了吊銷駕照爛車牌吊銷(換車無照一樣上路)最後付不了罰款也不過勞動幾個月(看罰金=勞動日期)最倒楣最沒保障的永遠是被害(傷撞)者得浪費時間請假沒保險公司代求償的還得自己去求償 自己去調解 搞到最後上法院遇到沒錢皮的一樣求償無門罰金加多重也是進政府口袋對受害者有幫助嗎?該改成附加刑法(判刑)比較能改善目前台灣交通亂象吧!
鋼杯 wrote:應該以年收入當裁罰基準闖紅燈裁罰年收入1%超速裁罰年收入10%...這樣違規的人才會痛,不管你有錢沒錢 哈!! 很多屁孩年收入 0 元, 那不就免罰...要防止闖紅燈只有一途......紅燈時, 升起阻行器(阻車柵)
先澄清我回你的文不代表我支持闖紅燈而是你根本沒看懂別人的文章路上就是有一種奇怪的人綠燈他慢慢慢慢開 到了路口前變黃燈他加速過了 你卻被紅燈擋住跟趕時間一點關係都沒有missonjackal wrote:所以您的意思是說:趕時間就可以闖紅燈?趕時間的話不會提早出門就好了!還有根據你的說法,一看就知道你跟車很喜歡貼住對方的車尾巴~這樣未保持安全距離,也難怪前車可以過,你卻過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