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
其次
汽車不會無肇責,算你衰,那邊是斑馬線 ...(恕刪)
引用交通部的說明
二、交岔路口不管有無劃設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正在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或號誌指示,車輛都須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換句話說只要車輛行駛接近行人穿越道,都應特別提高注意力並放慢車速行駛,以備能隨時煞停禮讓行人,且無論路口有無劃設行人穿越道、有無設置行車管制號誌,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只要遇到行人正在穿越道路時,車輛都應該暫停在行人穿越道前禮讓行人通過,並於行人通過後,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後再行駛。
我已經說了,對方不是行人只是讓你的肇責變得更小
你本來就有隨時煞停的義務
法規不合時宜
跟不需要遵守或無法遵守
是兩回事
你有看影片嗎?
汽車絕對0肇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