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先生 wrote:
昨晚下班的路途中,...(恕刪)
我同事方向燈不亮故障,就被檢舉達人檢舉,我同事去監理所申訴失敗,後來去法院告監理所,成功免罰,但跑法院也蠻麻煩的,
但要趕快去更換,將單據留著,上法院要用。
pafupafu wrote:
所以大大應該擔心的,不是檢舉達人,而是違規達人吧,哈哈笑
真的有正當理由,保留修方向燈單據,
真收到罰單就合法申訴,提出修車證據,不覺得申訴不會過
如果真的擔心只有修車單證據力不足,那建議當天由家中出發至修車廠的路程,行車紀錄器備份
證明當天真的只有開從家中出發至修車廠這段路程
加上當天修方向燈的修車單
不覺得申訴單位會刁難
真的刁難,
就上行政法院,只要證據夠,也不覺得法官會刁難
要不然真的怕這樣證據力還是不足,
建議你先打電話問你們警察局,把情形問他們,該如何做較好
你事前問警察也是一個證據(人證),記得是問哪位員警的名字,
真的要申訴,或行政法院,都可當證據
其實在路上比較要擔心的,應該是違規達人亂開車吧,哈哈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