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5261 wrote:警察會大費周章拖這台...(恕刪) 不過有能力買這臺車的人,叫他連罰單跟保管費繳清,他的感覺應該就像我們一般人掉一塊錢的感覺吧?我們掉一塊錢應該還會揀起來,他可能連揀都不想揀,因為在揀一塊錢的幾秒鐘內他可以去別地方賺個好幾百萬了..
警察還是怕把車拖壞,光那個下巴我看少說也要三四十萬吧目前台中市的拖車都是市警局的,並沒有像其他縣市委外如果真把車拖壞車主告拖吊場以目前的法規來說申請國賠若核準是要那個單位自籌賠款的所以開超跑真好,有錢我也要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