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qoooooo wrote:
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82e26f1-8662-4975-89b7-12b5695cf9d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建議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限有高速公路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 與大部份路段最高速限時速110公里差距將近慢一半, 車輛因車速差距過大容易造成車禍.

利益與影響
1. 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可避免因車速差距過大造成車禍.
2. 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可有效解決龜速車輛(目前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造成的道路雍塞.
...(恕刪)


這要分成幾個部份來說
1.車速增加,安全車距也會增加, 即路權範圍增大, 可以容納的車就變少了
高管規則第六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車速80km/h → 安全車距40m(小車) 及 60m(大車)
車速60km/h → 安全車距30m(小車) 及 40m(大車)
不同的車距組成不同的 LOS (Level of service)

當速限40mile , 車距小, 單位長度的車道內,容納較多的車

當前方機動調整速限,"增加速限為60mile,加快車流,拉開車距

車速快, 安全車距拉大, 單位長度的車道內容納的車少
如圖 ,在相同車流量之下

速限60km能每公里能容納22台車, 但是提高到80km/h,因安全車距增加,每公里只能容納16台車, 如果車流量大時, 每公里每車道就少了4台車能上來
(最低速限是影響最小安全車距,影響"有幾台車能進來高速公路)
雖然車數少? 但是車速快,使用時間會變短, 加入時間軸來考量,單位時間內維持相同的車流量

在國外為何要這樣隨時改速限?
因為,機動調整速限,"前後路段差別速限",可變車速由 120->80->60=瓶頸點=60->80->120,拉開塞車路段的可行車間距
就能拉開車距, 就改變了車流密度 !
是以機動調整速限來調控車流密度,拉開車距,避免塞車


其實,不同車道本來車速規定就不同

內側車道有兩種速限
何種狀況下? → 那一種速限 ?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車流量低 → 最高速限 (高管規則8-1-3但書)
(堵塞行車之狀況下!)車流量高 → 最低-最高速限 區間 (高管規則5)

內側車道其實和最低速限關係不大

再看外側車道路權
高管規則8-1-1 :『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應行駛於外側車道』,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小車的車速分布由60-110km, 80以下被高管規則8-1-1搬到 外側車道了
所以 中/內車道沒有 80km以下的小車
小車這最低速限60和 中/內車道 關係也不大
但是
外側車道的大型車多, 若提高最低速限?就是增加車距, 尤其大車保持持之車距高於小車,外側車道能容納的車就更少了

依據 中線車道路權
高管規則8-1-1 :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中線車道)超越前車。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單向二車道(內側車道) ; 單向三車道(中線車道) )
要利用內/中車道 ? 依照規則,必須是 有一台外線前車, 超越前車才進入內/中車道,不符條件是不能進來的!必須退出,到外側車道!
若要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內側/中線車道)超越前車,車速必須高於外側車道
若速限提高到80? 更無法 車速分流中/外車道了

因高管規則2, 將"車路"Carriageway 區分為一個一個車道, 高管規則9禁止跨行車道, 規則確立不同車道路權
車在那一個車道上, 就遵守那個車道的速限
"速限"是最限制車速的範圍? 和走那一個車道? 完全是二回事
車速若低於 80 ? 就會被法規搬到外側車道去, 中/內車道就空出來了!
現在的問題是不執法! 不執行 高管規則8 的車道路權
在不同車道上有速差是正常的
在同一車道有"超車/超越"才能變換往左邊車道的規定!喪失路權就要回到原車道!有規定只是不執法! 才會造成速差過大
這是"不執法"的問題! 不是速限過低的問題

qoooooo wrote:
利益與影響
1. 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可避免因車速差距過大造成車禍.
2. 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至時速80公里, 可有效解決龜速車輛(目前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造成的道路雍塞.
...(恕刪)

不同車速應分不同車道行駛! 讓它離開這個車道, 就不會造成車速差距過大
實踐既有的"車道路權", 車速能分流,不同車速行駛不同車道,是更好的方法
同上, 龜速車輛本來就不會在中內車道上,是走錯車道了! 如果龜速車輛在外側車道上, 自然可以利用中線超越它,超越過去之後,就不會造成堵塞!
龜車的主要問題不在於它的車速多少, 而是位置的問題! 出現於不應該出現的車道上!
龜車並不是違反速限! 低於80km小車,相同的車速?只要換車道行駛就不違規了!

道路壅塞的主要原因是車多, 超出臨界密度, 車距縮小! 前方沒有車距,必然減速!
其次是車流擾動 及道路瓶頸(不當道路配置/設施)

某路段超過道路負載, 必須調整車輛密度
不同車道的車輛密度調控,是, 暫時利用左側車道超越前車/超車, 超越過去之後, 就不塞車了!
調整車輛密度? 在同一車道的調控則是拉高最高速限, 或降低最低速限 , 如此能拉開車距, 有車距就不會堵塞了! 反而不是提高最低速限(速差小分不開反而擠在一起!)

車距影響到什麼? 路權範圍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相同固定的車流量之下, V和D成反比! V 上升 D密度/車距 必然下降, 就不塞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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