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規,這樣大家就都公開公正公平,
怎麼沒有人要附議?
還是說...檢舉人也怕自己被舉發?
你們不是常說:不要違規就不怕被檢舉.
當然附議呀

我可以省下檢舉的力氣時間,全交給監視器就好了,超棒的

你是提議人吧,請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你提議的網頁連結??
我馬上去附議

不過上次柯p說要設監視器抓違停,就被修理了,不了了之
我們只好靠自己檢舉

監視器真有用的話,我們也不想那麼累

希望這次你的提議可以成功,請提供大家網頁連結,好趕快去附議
kisslatte wrote:
另外舉例
大家都知道闖紅燈要前中後三張
但是檢舉人直接丟影片給警察也可以
警察還要自己截圖再審查車牌有無模糊
所以相較當場攔舉 ,同樣被開單
1.被檢舉人所受程序保障明顯不足
2.檢舉人不夠專業 ,增添警方作業負擔
還是要請各縣市建立專業的開單單位
專門開單就好
不然就立法用監視器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