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yanyu_911 wrote:
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規,這樣大家就都公開公正公平,
怎麼沒有人要附議?
還是說...檢舉人也怕自己被舉發?
你們不是常說:不要違規就不怕被檢舉.


當然附議呀

我可以省下檢舉的力氣時間,全交給監視器就好了,超棒的


你是提議人吧,請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中,你提議的網頁連結??

我馬上去附議


不過上次柯p說要設監視器抓違停,就被修理了,不了了之

我們只好靠自己檢舉

監視器真有用的話,我們也不想那麼累


希望這次你的提議可以成功,請提供大家網頁連結,好趕快去附議

ja6150 wrote:
我在這邊看到附議人...(恕刪)


你不知道那個平台是幹啥的?

那可不是創制、複決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贊成用監視器取代檢舉。

只要有設監視器抓違規的區域,公告標示並禁止檢舉。其他無監視器處可繼續檢舉。




載小孩上學,為了送小孩進校門,找停車位多繞了五到十分鐘
光這幾分鐘多錄到的違規,卻要花超過一個小時處理。
完全贊成用監視器抓違規,最好搭配AI演算法自動開罰,不需耗費人工處理。
哈哈 提議不等於執行!

你愛提啥都可以, 但是會不會執行?! 還有得等(或者根本等不到)

基本上警察在在局裡就可以輕鬆開出數萬張證據確鑿罰單, 何樂不為?!
台灣執法效率夠高的話 哪需要檢舉
就是因為 執法怠惰 出門隨處可見違規 違停熱區 永遠都有人在違停
執法效率低落 才需要人民檢舉來輔助
該檢討的是 違規者不知恥 該檢討的是 執法效率不彰
怎麼會去檢討 檢舉制度? 怪哉

A辣愛怕跑 wrote:
該檢討的是 違規者不知恥 該檢討的是 執法效率不彰
怎麼會去檢討 檢舉制度? 怪哉


所以這個提議讓警方知道違規違停者目前如此囂張之程度,

希望之後連續幾年嚴格大執法,

也是不錯!
法律問題在於檢舉和警察逕行舉發程序不同
警察要偷拍要穿制服 設告示
依地區不同時段和情況也有限制
檢舉人則沒有這些限制
另外舉例
大家都知道闖紅燈要前中後三張
但是檢舉人直接丟影片給警察也可以
警察還要自己截圖再審查車牌有無模糊

所以相較當場攔舉 ,同樣被開單
1.被檢舉人所受程序保障明顯不足
2.檢舉人不夠專業 ,增添警方作業負擔

還是要請各縣市建立專業的開單單位
專門開單就好
不然就立法用監視器告發
110以後肯定會被檢舉達人打爆
警察都會變成交通隊,上街開單去
然後警察又要被民眾罵翻,
再來提案警察不准舉發,應該先勸導!
附意者想想吧!
自己違規還怕被檢舉
以後附加一條,凡被取締者
全部要去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
因果關係清楚嗎?
檢舉你是因為你違規
你違規會妨害他人甚至危害他人
守法很難嗎?
你肯定要說很難,
因為
政府收了罰金毫無無作為
停車位增加了多少?
路霸問題有處理嗎?
騎樓走道被長期佔用當做廚房、店面、花圃的問題有人去處理嗎?

kisslatte wrote:
另外舉例
大家都知道闖紅燈要前中後三張
但是檢舉人直接丟影片給警察也可以
警察還要自己截圖再審查車牌有無模糊
所以相較當場攔舉 ,同樣被開單
1.被檢舉人所受程序保障明顯不足
2.檢舉人不夠專業 ,增添警方作業負擔
還是要請各縣市建立專業的開單單位
專門開單就好
不然就立法用監視器告發


你違規停車你闖紅燈是要保障你什麼?
檢舉人不夠專業?
闖紅燈最適合就是影片檢舉
有什麼問題嗎?
更何況有的案件碰到某些承辦人沒看到影片還想吃案咧

至於你說的
警方自己都沒預算和員額增加人力處理檢舉案件了
政府還有辦法建立專業開單單位喔?
立法用監視器告發?
看看你選出的雕議員是怎麼教訓柯文哲不能用監視器開單的
作夢比較快!
還是不認同開放讓民眾檢舉,贊成取消+1
檢舉人的行為大多發自個人情緒,不該讓個人情緒干預執法
很多檢舉人都說 如果取消民眾檢舉,那我也要加入違規
在這邊跟你說,很抱歉你沒資格加入違規,除非你公開向過往被你檢舉過的違規人道歉並公開檢舉過的歷史資料,否則道德清高的你跟自視甚高的你,憑什麼資格違規,理應繼續監守自律
當初選擇檢舉是因為不認同違規,自命清高,道德清高,人格也高人一等
現在又企圖認同違規並想加入,也不用管你是反諷還是真心想加入,既然表達認同違規,那就該對自己以往的堅持與行為道歉才是
想加入違規?那就先道歉吧,如果做不到,那就別再說什麼取消檢舉就加入違規的屁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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