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m3647 wrote:
大車老是用視線死角當藉口
知道有死角,不用想辦法改善嗎?
硬體可以加強的就加強硬體,無法加強的就改善駕駛習慣
說是因為死角造成事故,那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不管是藉口還是真的。
就保險賠.受害者要燒來領.這才是事實.要拼嗎?
JasonStock wrote:
錯!就是因為你保持...(恕刪)


遠離危險源才對吧!

萬一大車真的沒看到硬切不就GG了。

防衛駕駛不就是要去考量別人不小心的時候?

很特別的姓氏,記得檢舉,公司也關切一下!

俺只是個路過的 wrote:
檢討被害人?1.依照...(恕刪)


這並非檢討被害人
而是提出來經驗交流及狀況預防

畢竟只要一上路就沒有絕對
我們不能期望路上的人車全都會照規矩
就算要跟對方輸贏也要看立場對不對等

不過就我看這起事件
我會認為是意外,就是那個點剛好…各站在雙方的角度來看都對
但大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較不該。

車主一開始離前車甚遠,也就是留有大車的空間以上
但此時大車右後照鏡是看得到車主;
然後車主開至大車後輪右側後便進入大車死角
加上大車右切時車主尚未離開大車死角…

1.行車記錄器只要有疑議便無法檢舉成功;
2.如要與他車並行,請確定立場相同(車差不多大)或要在看的到並行車駕駛的角度
(任何車輛都有死角,依車輛尺寸及高度,死角也會等比的放大或縮小)

3.不管對錯,最後還站著的才是贏家…共勉之
那一群中線車都沒有留安全距離
只要一台出狀況
一定是一串車禍

這種開車習慣
還是職業駕駛
不恥阿

停運哀 wrote:
1月11號早上老婆...(恕刪)



樓下果然開始檢討被害人

果然是01
政府應該多花點心思規範這些大車
一出事就死人
下匝道每次大車都跟很近
有時又不容易找到墊背的車
躲也躲不掉
可以試者檢舉看看,不過有很大機會會被打槍,因為日期時間,經過這次教訓也該換台有GPS自動對時的行車記錄器,以後在碰到這種要檢舉就不用因為時間日期而不能檢舉氣到自己~大車開車習慣不好,死的是小車,更應該檢舉...

nightdriver wrote:
還是職業駕駛


職業不代表他專業
也許大車駕駛覺得,能緊跟前車,能最小縫隙超車,能提早一兩分鐘到目的地,這樣是專業
那真的就無言了...

HunGG wrote:
3.不管對錯,最後還站著的才是贏家…共勉之

了解了
樓主老婆死了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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