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m3647 wrote:大車老是用視線死角當藉口知道有死角,不用想辦法改善嗎?硬體可以加強的就加強硬體,無法加強的就改善駕駛習慣說是因為死角造成事故,那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不管是藉口還是真的。就保險賠.受害者要燒來領.這才是事實.要拼嗎?
俺只是個路過的 wrote:檢討被害人?1.依照...(恕刪) 這並非檢討被害人而是提出來經驗交流及狀況預防畢竟只要一上路就沒有絕對我們不能期望路上的人車全都會照規矩就算要跟對方輸贏也要看立場對不對等不過就我看這起事件我會認為是意外,就是那個點剛好…各站在雙方的角度來看都對但大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較不該。車主一開始離前車甚遠,也就是留有大車的空間以上但此時大車右後照鏡是看得到車主;然後車主開至大車後輪右側後便進入大車死角加上大車右切時車主尚未離開大車死角…1.行車記錄器只要有疑議便無法檢舉成功;2.如要與他車並行,請確定立場相同(車差不多大)或要在看的到並行車駕駛的角度(任何車輛都有死角,依車輛尺寸及高度,死角也會等比的放大或縮小)3.不管對錯,最後還站著的才是贏家…共勉之
可以試者檢舉看看,不過有很大機會會被打槍,因為日期時間,經過這次教訓也該換台有GPS自動對時的行車記錄器,以後在碰到這種要檢舉就不用因為時間日期而不能檢舉氣到自己~大車開車習慣不好,死的是小車,更應該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