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將機車列為慢車並規定慢車(含機車)一律速限40

直接規定只能坐大眾運輸工具好了

滿路公車

設計也只要為公車想

公車站站停車速也快不到那去

保證安全

不意外....看標題都還不需要入內就知道是誰開的.....

.展哥. wrote:
3.自行車等其他慢車改徵收燃料稅,...(恕刪)


請問自行車要課什麼燃料稅(燃料使用費)?
它既不用油也不用電來當做動力來源,僅使用人力的情況下...
難道是運動飲料或空氣??? XDDDD

建議MOBILE01智商249以下的才能發言....不然天才的想法我不懂............
釣魚~釣魚~釣到什麼魚?



但是秀下限釣魚
就算釣到魚也開心?
樓主發的文幾乎都跟機車有關,不累嗎?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性...(恕刪)


這是甚麼神邏輯,密度高就要限速
那台灣汽車密度不也是很高,那就限速30公里
大貨車出車禍都是死亡車禍,就限速15公里
好奇問一下
自行車的燃料是什麼??
為什麼要徵收燃料稅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恕刪)
我也支持機車要限速, 真的是為了保護機車駕駛,常常都騎很快,煞車就飛出去,真的很慘,生命真的很寶貴,騎士為了搶快而去追撞汽車真的很慘
scottie0128 wrote:
支持,我覺得乾脆禁摩...(恕刪)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恕刪)


等哥選上去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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