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yoshiki wrote:
送鑑定委員會後
也是因為"未完全靜止"
我改判70%,對方30%

鑑定不會給比例吧...
也背後撞幾次的路過
沒有肇責過
因為我也是跟樓主你一樣的狀況
前面急煞我也急煞停
然後就被撞
都是後車全錯 (未保持或過快
因為我不是惡意剎車

至於這種敢跟你開價的
多半都是看網路學到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的方式
(總覺得這招...令人無言)


初判表上應該會有肇責比例
看樓主文章似乎沒提到
有可能還沒出來
真要談等出來再說
因為初判表如果是0肇責
樓主大可以每次調解都去
然後主張不是你的錯
對方硬要告或要凹
就要自己先去申請鑑定表(先自損3000)
然後根據之前調解的過程
鑑定表要翻盤的機率不高
尤其被後撞的不太有機會突然多肇責
所以之前調解時
委員都會跟撞人的說你這個就算去申請
也很難有機會要對方負責
自己多考慮

祝樓主處理順利
PS下次多保一下第三人財損類的 可以輕鬆很多
依照樓主敘述來看
後車的肇責是100%
別賠錢也別包紅包
對方還要賠樓主的車損
因為愛所以我存在 wrote:
也背後撞幾次的路過...(恕刪)



發生車禍多次的人竟然會說出“初判表上應該會有肇責比例”這樣的話

嘴角忍不住上揚了

我是盤子嗎還要賠你錢?
看你的文,我還真覺得你很可能就是了!
通常會怎麼判?我知道不可能全責
請問是那一位不可能全責?
是那一位告訴你不可能全責的?
如果你說的完全是真實情況,我實在想不出你要負啥責任?
102-10-7向南誠訂購現代IX35 2.4旗艦一輛 102-12-6對南誠提告 103-4-24法院判決南誠敗訴(需減少價金2萬元)
恭喜你,叫他們趕快去告
連你的修車費一起拿回來
沒保持安全距離就是對方的錯,你並沒有過失,就刑事責任來看,就沒有所謂的"過失"傷害,應該是不會成案的
民事責任,應該是他要賠你,不是你要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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