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r6902421 wrote:
所以簽簽到簿,逆向也...(恕刪)
你不知道簽簽到簿很多地方都是只有紅線嗎?
像市區的便利商店
哪來的位置讓警車停?
jiahsien wrote:
第 113 條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
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jiahsien wrote:
按法規來看,似乎無限定緊要任務or緊要時刻
noheal wrote:
通常看到二台及以上警用機車,應該都是值勤公務中
ericcws wrote:
希望批評的人,未來緊急情況需要警察的時候
超級小刀 wrote:
所以警察簽巡邏箱的單子時 都要先找好停車位,或是把車停在停車場裡
然後再過來簽單... 每簽一站 就要找一次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