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更新)部分台中人的無恥程度真是令我這鄉巴佬嘆為觀止

台中七期附近有間警察局,對街有早餐店,那間早餐店還不是門口臨停違規的一堆,沒把對面警局擺在眼裡,警局裡也沒看到。
還有另一間早餐店,(((正對面)))就是警察局,那間早餐店也是每天早上一堆並排違停,那間警局和早餐店....是有說好嗎?
有一次我去吃早餐,自覺很辛運,剛好有停車格耶!把車停好,放心去吃早餐,結果...出來一看,車前面停滿機車,後面停車格也有車,然侯旁邊臨停3台,我就是那個守法,被關在最裡面的車,難怪有人說,千萬不要停在最裡面,還要請違停的出來移車,有時侯還找不到人,好幾次上班都差點遲到,所以不要停太裡面...這是真的。
扣除學生時代住校的時間不算,在臺中市生活近30年。
在這近30年中,臺中市交通最順暢的時間,就屬張溫鷹當市長那4年:拖吊車滿街跑,拖吊場門庭若市;紅線區停車沒幾分鐘,就會有專車專人幫忙移到適當位置停放...。
您會喜歡這樣的市長?張溫鷹只當了一任,之後不太容易再看到拖吊車,那些拖吊場也早已草比人高。
各位的選票已經表達了各位的選擇。這不是只在臺中市,標題台中2字,可以替代成任一地名;換成台灣2字(或中國),或許都成。

Pooky wrote:
沒有自己的車位真的不應該買車,馬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用來停車的,阿本仔道路都不寬,車流還可以順順走,因為路邊很少畫格子停車,也沒有機車停路邊。


我這邊新重劃區都規劃純住
除了主要道路,一般道路都不大條也都不畫停車格
沒買停車位就不用停了
商圈或是舊住宅區亂象無解,除非都更
cchi wrote:
台中的馬路是用來停車的
只要不越過雙黃線都是ok的喔

真的是如此!

只要有一台車的寬度,能夠雙向行車,就不算是妨礙交通。
strive wrote:
現在檢舉要實名制了 ...(恕刪)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簡訊報案也沒回應。




交通志工 wrote: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恕刪)

自己人啦?

sony0217 wrote:
檢舉魔人同溫層你敢...(恕刪)


違規魔人真是笑死人

本人檢舉成功率都在99%以上,全部用真實個資檢舉,沒在怕的,所有證據都是一擊斃命,被我連續檢舉的,我還會上有償利用服務網先查一次車籍資料,等回覆開單後,一個禮拜後再去查一次,確定罰鍰有入到系統裡面

本人提供的都是高品質證據,跟某位故意挖洞的人,天壤之別

你不爽也沒有用,更沒有警察感嘴我,反倒是花東縱谷這邊可能被我檢舉太多了,數量高過警方的量,所以近1年多來基層被上頭釘,見警率超高,還會動態攔車,把違規魔人pull over
唉呦,好棒棒的強人喔
不知道是誰就是愛違規
收到罰單只會詛天咒地挨爸哭媽的

nccl wrote:
有些智障停車真的很怪,往前5公尺就有洞可以停,但是一堆寧願停到車道上也懶的多走5公尺…………...(恕刪)


停進洞裡,外側會被其他的並排停車擋住,出不去...
cs057 wrote:
某位罵檢舉人是魯蛇...(恕刪)

看來違規魔人收到太多罰單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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