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弄裡轉灣也要記得打方向燈,連監視器都成為檢舉工具

走在公共道路上
有侵犯隱私?

你出了你家大門就沒有隱私的問題吧

不然大家走在路上只要看誰不順眼
只要有人看你一眼都可以告他侵犯隱私這樣嗎
真的很棒棒
Open小開 wrote:
舉例來說,我住在這巷子裡,開車出門都會經過
我什麼時候出門完全都被這監視器記錄下來了
這就可以合理懷疑這支監視器是在監控我侵犯我的隱私
警方辦案調監視器不代表他裝的監視器是合法裝設的(恕刪)


可以去提告看看,只要提得出對方的動機,看檢察官起不起訴,法官判不判。不然就隨人裝了,畢竟還沒看過照馬路被判有罪的,有判例的話麻煩貼一下,讓我充實充實法學知識,不然沒判例違不違法都隨人說的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走在公共道路上有侵...(恕刪)

監視器不是走到路上遇到而已,是24小時的監控設備
就像有人站在你家巷口24小時紀錄你什麼時候出門什麼時候回家,家裡有多少人,帶了哪個妹回家
重點不在於錄什麼地方,而是錄影內容是什麼
只要錄影內容足以掌握個人作息及交友狀況等私人資訊,就可以認定侵犯隱私權

所以後來公設的監視器都要列入控管就是因為有這部分的疑慮

hinataeiji wrote:
提醒大家不管多小的巷弄裡都要記得打方向燈,以免傷苛包了~~~~


連這樣都要檢舉,

實在是喔





太棒了 ~~~~~~

寶島的交通有救了,

越來越多人檢舉,違規者才會收斂。
小弟收到罰單第二天就乖乖繳了,自已有錯不會申訴啦~~~只是一直以為我行駛的方向是單行道,並非是雙向道,所以可以不用打方向燈,事實証明我的想法是錯的,哭哭~~~另容我解釋一下,我的行車速度很慢,並沒嚇到那位機車騎士,各位的建議我都收到了,會改進,謝謝!
左轉這樣轉喔


又在亂轉一通,當這裡是日本?




支持住在路邊的住家自己裝監視器,主動檢舉違規,坐在家裡每天檢舉,把警察不能做的事做起來,維護交通安全、維持交通正義
我看過公家監視器 完全避開店家門口 只有照馬路 我問過他們 他們說上面規定的 不可以照到住家
Open小開 wrote:
監視器不是走到路上...(恕刪)
看到照片
很有可能也犯了"未達路口中心.即先行搶快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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