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 你有保險 保險處理民事! 刑事他們是不管的!! 但是調解你應該可以請保險出面談!畢竟賠錢是民事
第二個 一直都有人說, 說不一定會賠更多!! 我跑過民事 刑事庭 !!目前都法官都是砍對方開價!!
畢竟法官希望的是和解, 所以賠的只會更少不可能更多!!加上你有保險 民事賠償應該都是保險負責!!
第三個 過失傷害 條文上只要一點點小傷都構成 ~但是如果是無責 就不算過失傷害!! 另外一點 現在檢察官都很忙說不一定也是事務官代理開 偵查庭 , 偵查庭上 你必須證明你是無責!! 基本上都必須以書狀 呈交 讓檢察官方便做事!! 讓檢察官確認這是微罪不起訴!!把資料證據書狀 做好!!! 上網找找資料!!! 應該會有答案!!
第四個 以我的案例 法官認知 挫傷 不管你滾了多少圈!! 或者只是小傷 都是一樣的 刑責!! 除非驗傷單是寫骨折 這又不一樣了!! 當時我的法官說了!! 最多30天 直接認 20~10天! 但基本上是10天!! 然後民事受傷 判賠都是醫藥費!! 然後精神賠償基本上是看 醫藥費X1至3倍!!骨折 乘10以上 看狀況!!! 以上實際經歷!!去年底才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