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100 wrote:今天晚上騎機車走夜...(恕刪) 建議你先去醫院。檢查傷口。沒有的話,也要叫醫院開破皮的證明。有受傷就是「大」對方要坑你。就拿驗傷單給他看。和解賠錢。不然就吿過失傷害對方要是公家機關的會很怕吃這條刑事責任的醫院開證明趕快去
哪受得了 wrote:1.沒人受傷 不算肇...(恕刪) 這個問題,我之前有和其他網友討論過肇逃有兩種,一種是刑法中的肇事逃逸罪這條的確沒有人傷亡就沒有肇勢逃逸罪的可能這個是會被抓去關另一種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肇事逃逸這個不管有沒有人傷亡,只要不在現場處理,就會成立這個是會被罰錢或吊銷吊扣駕照這兩個是不同的
Shen100 wrote: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我駕駛的是機車捏也適用嗎?哎 學到這次教訓後 我應該去裝個行車紀錄器然後記得別離場了 不管有沒有傷 先報警再說⋯ 看到這裡再加上前面的路權觀念,我想你的駕照取得方式跟別人不一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2 條 第一項不是大撞小就一定是大的有錯…你這種鑽法…根本找死跟害人
哪受得了 wrote:同意 我應該有看過你...(恕刪) 感謝回覆這點可能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了因為樓主當時不在現場,對方雖然是在車內,但也難保沒有受傷急剎碰到頭或小拇指骨折之類的當晚有沒有去醫院這個都很難講既然事已至此,樓主還是小心處理為上花錢事小,能夠消災脫身才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