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後面追撞的crv責任較大,但是樓主的責任也不小喔前方賓士已經亮紅燈,但樓主卻在距離已經相當逼近時才踩剎車不是急剎是什麼?而且樓主在被撞之前就已經左偏了,是你也要左轉還是要閃賓士多看幾次就知道了未保持安全距離+車速過快+急剎,樓主對前後車的責任都不小鄉下地方還是不要開這麼快了
cfr20456 wrote:嗨~ 各位學長姐們...(恕刪) 1. 首先打電話跟對方要保險公司出保案號,打去保險公司問進度,有保險不表示有保第三責任險再來,一般車禍滿七天可以申請車禍資料(做筆錄警察應該會說)一般保險就可以理賠,除非有爭議要送判定肇責30天,保險公司大多喜歡托,車禍資料問當時承辦哪裡申請,有些地區可以網路申請喔。如果你有保車體險,就跟你保險說要先修車,保險會代位求償2. 可以,申請出保即可,但重點賠對方要保第三責任險,自己的車要修則是車體險,如果保錯(沒保),保險不會處理那部分。3. 一般屬於推撞,但是你是緊急煞車會有點爭議,而且你被撞後有放開煞車吧....說個案例。年前,下班路上很不幸我的車被追尾了,狀況與你一樣,前前車帶停左轉,前車停下,我看到前車停下後緩慢減速到與前車距離約兩公尺停下,停下不到0.5秒後車推撞我車,我車撞擊前車,後車車頭潰縮,我車車尾保險桿破裂被擠進去,車頭保險桿掉下來,前車後保險桿輕微刮傷,左轉車沒事,前車是公司業務車似乎不想索賠,也沒連絡,所以後續不再提我跟後車都有第三責任險沒車體險,前車不知道,後車是單親媽,說獨力撫養小孩生活不好過,所以當下要求她出保盡速修好車就好,我也與保險公司申請出保(原本是想幫她分擔一些的,但我保險一聽到車禍狀況就說我沒肇責,但仍然幫我立案處理,後續確認無法理賠),我車拖回原廠待修,收到後車保險公司出保簡訊確認對方出保,連絡對方保險公司進度,當時說要等車禍資料出來才可以判定肇責。所以等了一個禮拜後打去,對方保險公司說資料還沒出來,因為我每天都要用車,一個禮拜已造成困擾,原本車子因為保險未確認無法維修,因急用車鎖已私下叫車廠先修(需簽名確認),報價總額11萬多,再追蹤保險公司進度幾天,我意識到異樣,所以打給警局承辦,他說早就送出了,我當下網路申請資料,連絡後車車主跟催保險未果,過後他甚至封鎖LINE與不接電話,托到車廠告知車修好了,原廠說我要取車的話,因為保險沒確認,要我先自費。兩個多禮拜了,我火了。封鎖我又不接電話,所以我發了封簡訊,告知明天沒有處理好並回覆且確認可以取車時間,我將提告過失傷害(我有受傷並驗傷,原本打算申請保險用的),告知相關權利及義務,30分鐘接到後車保險電話,說車主反映我發簡訊恐嚇她要告他,當下我更火了,我說我只是告知權利及義務,明天沒答案就如我所言,對方保險說因為沒有資料無法理賠,我回復說我問過警局承辦了,早就送出了,當時答覆我說明天中午前給我回復。中午到了,沒接到電話,想說還是打去問看看好了,因為後車車主不接電話,我直接問保險公司,結果說收到資料了!!!明天就可以取車了,我跟原廠維修廠確認保險公司已經知會可以取車了並告知我需要帶哪些東西辦理,因為簽和解書才能取車,這是在玩我嗎??當時想自費取車算了,保留想關單據及資料,法院見讓後車車主噴更大一筆。但最後還是考量她是單親媽生活不易做罷,取銷網路申請,隔天簽和解書並順利取車,結束這次車禍經驗。
個人情緒問題,不予評論,發生意外脾氣總會比較大。小小心得建議如下1.過年前後三寶總是特別多,一定要更小心開車。2.經過閃黃燈路口最好還是要減速慢行,小弟曾在外側直行,內側有一台車被左專車擋住,它沒打燈或有打燈卻快速往外切我剛好經過,便本能的往機車道切,還沒當時機車道沒機車,不然就代誌大條了。當時我也是xxx聲連連,但還好沒事。3.看不到前方路況的時候一定要減速慢行,加大煞車距離===防衛性駕駛原則。如有餘力,急停車時能看一下後車動態是最好的。4.樓主最後判斷是正確的,車如果停不住快撞前車時,一定要一左一右的停,才不會變夾心,導致更大的事故或傷亡。PS CRV超大三寶無誤,本次事故相信沒人保證能安全渡過,但只有小心至上才能有其他機會安然渡過。願大家行車平安。
前鏡頭10秒賓士亮燈到15秒,車主10秒到13秒車速大概都維持53km/h,這三秒車主在思考什麼人生哲理就不得而知,剩下兩秒要從53煞到0,算急煞了吧,後車萬一被車主擋住視線,從車主亮燈到追撞不到兩秒,當CRV車主看到眼睛傳到大腦再到腿的反應煞車時間絕對不到兩秒,另外由影片來看,賓士-車主-CRV 之間大概都有兩條白線寬裕距離,CRV開靠近白線,而CRV後方白車貼雙黃線行駛,可見白車應該早就看到遠方車況,而CRV車主視線由於靠白線,所以視角被車主的車擋住,車主與賓士車距離變成原本一半後才開始煞車,這煞車力道當然強,結論是車主那空窗三秒是關鍵!
cfr20456 wrote:嗨~ 各位學長姐們...(恕刪) 樓主自己該慶幸了吧.你跟後車雖然是"推撞"關係(因為你未禁止), 但因為你沒撞到前車, 所以肇事責任賠償會很簡單.*三台車推撞, 有涉及到中間與前車的才需要很明確的算計推撞關係.若有正常保險, 與報案, 只要拿到報案的三聯單, 聯絡你的車廠業務與保險業務, 即可進廠修理, 後續由保險員全部處裡即可.再回來談,你屬於第三台, 與後車第四台, 雖安距看起來很足夠, 但開車不專心或是本身反應慢.這裡是鄉下地方, 不是台北市區, 三菱於路口左轉是合法的, 先好好檢討自己, 而不是凶別人.
嗨感謝各位學長姐們回覆對於大家的意見,小弟我在此感謝大家!脾氣與駕駛習慣一定先改!三菱車主,事後對他真的很抱歉,當下真的是被撞了之後才知道他在賓士前面,所以才覺得他是不是需要留下來一下,被撞當下語氣不好,還請各位見諒,事後定登門向他道歉還在習慣這台新車,所以才會有您們說的沒抓好安全距離與各種問題。有報警處理,並也在當下做完筆錄,另外車上的警示牌,要拿出來時,警察剛好到場,所以就沒有拿出來放,因為該路段前面100公尺就是警局,哈哈。有這麼多寶貴的意見,讓小弟我受益良多,感謝大家,祝新年快樂!
Stevenlin8888 wrote:雖然台灣地小,但這種路口應該盡量規劃左轉,直線及右轉專用道(兩個方向都犧牲一小段對向車道) 原本的設計很正常吧如果增加左轉道,犧牲掉對向一小段車道這樣一個方向原本兩條直行道過了路口後,有一小段會變成只有一條 (這段變成對向的左轉道)直行車從二條匯入一條不是更打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