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髮修行 wrote:車就這樣安穩的停在...(恕刪) 法院判決認為儘管此路段之騎樓為私有地,然而已成為公眾通行之道路,車主自應遵守,倘若在此停車即屬違法,不得因主觀認定違規處係屬私人財產權之範圍,且留有行人可通行之空間,即不予遵守法規,因此判決駁回,仍予以開罰。
樓主的痛,我懂.... 我家門口也是私人車庫,但並沒有申請及劃紅線,常常有客人到隔壁買吃的或是拜訪住戶,車就恆停我家車庫門口,也都不留電話,但報警的功能只有幫你通知車主前往處理,但只有建議性,沒有強制性。可悲的是牠還是合法的將車子停在別人家口車庫出入,我知道這是法律面的問題。但凡事用法律解決根本不是辦法,民眾正確的公德心才是最好的辦法,偏偏現在人都很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