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
殺人犯可以檢舉交通違...(恕刪)


只能送資料的,就不要在哪邊O了
制單員警上不是你名字跟職章
等你有裁量權時在來跟我說吧


中午了,放飯了。回家睡覺囉
kazamisa wrote:
只能送資料的,就不...(恕刪)


果然是鍵盤手
能不能檢舉也不敢說
檢舉當然是送件啊!居然還有人不知道?
喜歡檢舉就要當警察啊,那你怎麼不去演藝圈當搞笑咖?
呵呵呵呵!

kazamisa wrote:
您們喜歡背地裡檢舉別人只要承認
自己當下違規沒被抓到就當做沒事一樣
反正被別人檢舉到了就認了
但是當下看不慣別人違規我就是要檢舉
這種雙重標準的心態。



都是說了我是違規魔人,違規魔人有個雙重、三重甚至十八重標準剛好而已,忘了說,違規魔人檢舉另一個違規魔人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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