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交通罰則是為了保護人民安全、性命,但說穿了就是擾民。

其實台灣人口已經夠多了,應該開放三貼、騎車不用戴安全帽、開車不需要綁安全帶。

為何要去限制人民用頭撞地、當空中飛人呢?

屬於個人行為類的,應該都要開放了才對。
xallen wrote:
很多交通罰則是為了保...(恕刪)

因為跟你發生意外的人會倒楣。
只要改成肇事責任比高的一方全吞了 那要三貼 四貼 綠牌 白牌要上國道我都沒意見
hx135cb750 wrote:
我家族1940年代-1960年代出生的,大都生3-5個
1970年代後出生的,不少都是生2-3個,...(恕刪)

1940 生3~5個很普遍~是因為人口少~ 當時鼓勵生育(我老媽親戚那邊生6個以上的一堆)~
1970 生1~2個是因為人口變太多~政府推行節育~當時電視常常打廣告 1個不嫌少~2個孩子恰恰好~當時台灣錢淹腳目~不用擔心養不起
2000 以後是薪水不漲反跌~物價暴漲~養老人養不起~養小孩養不起~
老C wrote:
立法的精神當然是安全...(恕刪)


沒錯
不過
我常覺得台灣法律管太多
xallen wrote:
很多交通罰則是為了保...(恕刪)


完全支持
照理說
透過強制險的設置
對於無肇責而受傷甚至死亡的民眾
可以獲得更合理的保險補償外
還能從肇責的當事人傷上取得更多的刑責及民事責任及賠償金
並且
能在確認肇責之前如能做合理的限制脫產就好了....

對不起
我只是作夢
為何不把你的想法改一下,多多聞、思、修對你會有幫助。
三貼是罰300或3000
看警察大人用哪條罰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Jimmy419 wrote:
只要改成肇事責任比高的一方全吞了 那要三貼 四貼 綠牌 白牌要上國道我都沒意見

同意!

再加一點:
沒載安全帽的一方要負全責(肇事後,等同無照)

前提是:執法確實的話 ...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SongYC wrote:
三貼在台北市並不少見...(恕刪)


我信你!
唯一支持四貼五貼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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