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車禍肇責詢問...

superkcc119 wrote:
這是個好問題...但是請注意並不是雙黃線.所以我是有權利使用對向車道來超車(恕刪)


敢問是哪條法規告知你可以逆向超車的?

你後車撞前車 卻謊稱前車撞你 不知進了法庭 你認為法官會聽你的?
難道你逆向撞車頭 就可以說對方來撞你嗎? 台灣馬路都你家開的?
你舉的那些案例 可有像你一樣沒減速就光明正大開到逆向車道去的啊?

你忙著算人家閃燈時數 何不先檢討自己? 當你逆向違規超車時 恐怕連方向燈都沒打吧?

吵這些真得沒甚麼意義 有保險就快賠 沒保險就快去籌錢
這案子真進了法院 你毫無勝算
另外開車方式真的要改 這樣開下去 可能一輩子都賠不完喔...
以下為大家常會遺忘或違規的情形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
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第 96 條
汽車在單行道行駛時,應在快車道上按遵行方向順序行駛,劃有路面邊線
者,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並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
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
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
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
轉彎車輛先行
,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
,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
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
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樓主明顯違規事實是
在眼見前方車輛減速預做左轉時,逕行逆向行駛對向車道強行穿越,未依據交通規則所述應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保持安全距離隨時做減速動作依序前進!
請問樓主
你預作超車動作時,有打左方向燈並閃燈告知前方車輛嗎?
前方車輛有"靜止"示意讓你超車嗎?
車輛撞擊後樓主的車繼續往前衝了50公尺以上,樓主是否有超速?
以上僅客觀分析

樓主此開車方式最好改進,否則無論是自己還是影響到別人,都不是好事!!

右轉車:應讓同向直行車先行,讓對向左轉車先行!
左轉車:應讓對向直行車先行,無號誌路口應讓右側來車先行!
無號誌路口,同為左轉車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左轉!(交通壅塞時應互為禮讓)
同向車道:左轉車沒有說理應要讓逆向行駛的車先行這道理,也沒有法條支持這種逆向行車方式!
dennis10 wrote:
敢問是哪條法規告知你...(恕刪)


1.有法規說我不能逆向超車=.=?
2.你不是法官..我也不是法官!所以沒有一定!
3.我舉的案例是雙黃線的情況下.而且還是路口!
..都判要賠機車騎士了!
那不是路口..也不是雙黃線時...
我是不是可以使用對向車道來進行超車呢?
總之現在已經申請調解..我也會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有任何的進度會再更新讓大家知道!
superkcc119 wrote:
有任何的進度會再更新讓大家知道!


如果你是全責
也請上來更新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樓主如果你車子不快的話一定來得級反應讓車子減速到停止,等前車左轉後再直行。
superkcc119 wrote:
1.有法規說我不能逆...(恕刪)


從影片來看

法規並無規定你不能超車的

但是你不能肇事

以上
superkcc119 wrote:
這是個好問題...但...(恕刪)


你繼續用生命捍衛你的路權,哪天改騎機車,應該不止撞後車門了!

相同的,那輛車以後轉彎沒注意到無頭蒼蠅,應該還是會再發生
請問這樓主有新訊息嗎?
tjyang wrote:
請問這樓主有新訊息嗎...(恕刪)

記得報告應該是沒那麼快出來,先請樓主出個警方畫的事故圖
superkcc119 wrote:
想知道這種情況的肇事...(恕刪)

前車 肇事責任 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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