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裡無紅線的停車要怎麼檢舉

土地搞不好人家買房的時候持分的.. 連紅線都沒得畫.. 我家買房的時候道路的土地有持分.. 別人來停直接秀權狀給他看就好了 方便
搬法條出來說

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1條第1項第2款已明文規定車輛駕駛人於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車,不論有無標線或標誌之設,且交通法規亦無交岔路口10公尺內未劃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則可停車之規定,爰交岔路口10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之原則,自不因標線之長度而有不同

另只要在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就屬違規停車,最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
. wrote:
難道這種路霸真的無法可管嗎==?


打不過他~那就加入他
學著他 一起停
那個位置 警察認證過 可以停的
等他走了 換你去停
換他 氣噗噗 上來01 控訴你
葉梓楓
真5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