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擊點的位置,在機車上來看是車頭左側,圖片可以看得出來方向燈塑膠殼直接破裂
對方身體『全部』都沒有被直接撞擊 (對方自述),對方大腿也沒有骨折或是骨裂
在無法確認對方是否有傷及骨頭與脊椎情況下,我第一時間直接是叫了救護車
對方在救護人員到場檢傷後,自行站起無須攙扶自行走上救護車
在網路上看大家討論這麼熱烈,我剛剛回想發現,當時對方早早上了救護車走了
警察到場時她已經離開現場前往醫院,所以她沒有做酒測就離開現場了
這個部分我可能還要再找警方了解對方是否有酒駕肇事可能?






godblessyou wrote:
撞擊點看起來就在駕駛(恕刪)
David
樓主,我覺得你應該要至少負七成以上的責任,如果對方有傷的話,你應該會有更高的責任,加油吧!
鐵馬豬 wrote:
啞巴吃黃蓮的無奈(恕刪)

機車真無奈
綠燈直行遇汽車忽然擋路中
鐵馬豬 wrote:
對方機車撞擊位置在左(恕刪)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你很難無責啦

你要不就跟緊點 沒跟上還硬推....然後硬推還不看右側...

如果對方有受傷就麻煩了

多跟對方聯繫並請保險公司付錢吧~
防禦性駕駛很重要
從影片看我是覺得一定會有機車衝出來
機車不會管有沒有車要轉彎
因為他也被左側車擋住視線
你是左轉車他是直行
主張無過失應該很難
我是有禮讓直行車的。我讓了一台VIOS, 後方LIVINA要讓我過,我見狀不能龜在路口造成阻塞,所以準備通過。機車從LIVINA右側車縫無減速衝出,我無法反應,雙方就這樣發生碰撞。

如果我不要轉彎,事故就不會發生
如果對方不要違規右側鑽車縫超車,事故也不會發生

我想探討的是,如果已經違規,對方直行仍舊保有較優先路權?

目前我所諮詢的專門人士給我的答案是,違規確認一方路權較次


qwzxopnm wrote:
這個路口綠燈是可直行(恕刪)
David
真的難。我如果跟前車跟緊,那就是沒有禮讓

dennis10 wrote: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恕刪)
David
對方堅持警方到場前機車要躺在那裏不得移動
所以機車就躺在那邊超過半小時,機油漏出來。
警方事故處理完成之後,對方兒子發動機車當場騎走
引擎你說撞壞掉,我想應該是沒有

godblessyou wrote:
撞擊點看起來就在駕駛(恕刪)
David
其實你PO上網來問,是沒用的,網友只是路人不是法官

誰對誰錯最後裁定的人決定一切
鐵馬豬 wrote:
撞擊點的位置,在機車(恕刪)


有報警 警方就會在醫院對對方酒測,至於你我認為你也不用再反駁了,等到時候判決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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