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機車騎士很容易犯這種(恕刪) 影片一,機車行駛的範圍不是車道範圍,車道範圍只有黃色線內,這條開「超出道路邊線行駛」比較正確。說真的,華國政府留這種模糊空間,既不畫停車格,又不實體人行道,真的很智障。
這個才叫真的檢舉魔人吧!今天會這樣根本是政府跟一些自以為開車就是大爺害的政府一直宣導說騎車要靠右靠右靠右,然後有些道路的線又是畫15公分的白線(路肩)騎在一般道路上又要被汽車按喇叭或逼車,努力靠右又被靠邀說違規,又要閃臨停汽車根本在玩城市障礙賽,到底想要機車族怎麼樣?影片中他努力地遵守政府與汽車大爺想要的機車靠右這也要被靠邀如果那麼想檢舉的話建議下班時間到台中市公益路上保證你收穫滿滿一堆增加行車難度的自私並排違停仔,這種惡意才是最該檢舉的吧
marklien wrote:那如果機車騎在車道上擋住後車不靠旁邊這樣會比較好嗎?有時候違規是必要之惡難道雙黃線上發生車禍樓主不會違規跨越嗎? 機車本來就應該騎在車道中間騎中間對後方車來說,視線是最好的,才不會一堆A柱死角如果後面車被擋住,就是切內側車道超車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345821路肩線???任何車不可以行駛!!!記得之前有人檢舉是不行了說是同車道前有障礙物可以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但前提不得超過另一車道2分之1?
Adeee wrote:影片一,機車行駛的範(恕刪) 我騎車也開,真的覺得騎機車有時很可憐也很可恨騎機車盡量右靠,騎在車道上,怕騎太慢,擋住後面的汽車,又怕被叭,偏偏右邊又是政府說的路肩不能騎自己開車,看到一堆機車亂鑽車縫又覺得很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