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花雪 wrote:老早就建議新車強制加裝GPS測速器(連線到交大)只要超速就直接罰單也不用裝甚麼區間測速警察也不用躲起來測速槍 GPS只接收不回傳訊號的你要回傳訊號的話就有隱私的問題先別說隱私問題啦光是回傳訊號,代表就要透過行動網路之類的那行動網路使用費歸誰?又要哪家電信有資格接手?如果設備壞了怎麼辦?有人用fake GPS怎麼辦?有人故意把天線給屏蔽怎麼辦?
還有啦,只要你開上高速公路,Xu就收的到錢你所繳的過路費,都是繳給國庫Xu是抽每公里一定的費用而已而且不管是不是免費里程,他都抽的到,免費里程拿不到錢的是政府,但政府還是要給遠通錢也就是你在免費里程,還是有啥長程優惠,對Xu來說都沒差,他拿的錢,是每公里固定的錢只要有車在國道跑N公里,他就能拿到N*每公里的錢,而且是固定的錢有沒有優惠都是政府的收費政策,跟遠通收不收的到錢沒關係
我的見解是,兩個系統立意不同:測速可以漏,可以照不清楚,可以開不出罰單,因為這採無罪推定,沒抓到都假定你乖乖照速限行駛ETC不能漏,這是收費,不是開單,當然檢覈機制要嚴格,不能假定你會自己來繳錢。一個是抓賊,一個是收買路錢,哪一個重要你自己想
Kang-Wei Tzou wrote:最早是用一台要裝電池的機上盒,採用紅外線技術,過收費站時還要降速到40km/h, 降速的原因是因為收費站體車道比原先一般行駛的車道更為狹窄為了安全才降速不是紅外線技術的問題..至少,在當年,只要ETC車道通暢個人都是以正常車道速限通過..每次都感應正確,正常扣款替遠通驗證了無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