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過年前幾天,南下龜山出交流道,走內線要左轉龜山,中線直行車道貨櫃車也左轉超我車,擦撞到我的右後方,不囉嗦做完筆錄直接開回原廠,雙方保險公司自己去談,原廠看了我的保單跟保險公司報備一下,該換的直接換,三天給我車過年,如果要等肇則出來一個多月,我受不了。年後對方保險公司找我問想怎麼辦,我回他車修好了,我的保險公司會找你,沒事。今年3月底新保單繳費單寄來了,比去年減少好幾千,三萬多塊修車費對方出。原因是我的車體險保得夠,保險公司可以先代墊,等肇責出來跟對方要。
kerr0226 wrote:直接賠車十二萬吧!這...(恕刪) 這台車廠牌年份中古行情若不超過12W!那叫保險公司以殘值12W賠你最好啦,然後車子報廢的环保金也歸你(加減拿),不值得修了,就算真恢復原狀,也只是外表,內傷才可怕,不要了啦!
保險公司不可能讓你恢復原狀的他們肯定會主張無法修復上法院提出前後都有傷 毀損太嚴重 主張無法修復最多賠車輛殘值但是殘值又有分 他只撞你屁股 前面與他無關所以不會全賠保險公司精算師一堆 算的可精了如果評估可修復 絕對主張保險公司帶料維修至於料怎麼來的呢1.殺肉場買的2.保險公司自己會囤貨 例如自己客戶撞車頭 車尾完整 就直接殘值買斷 在招標賣掉有同樣的車款 剛好可以接你的屁股民法只主張恢復原狀並不能指定要回原廠修復保險公司也可以主張不得修復 殘值已到達全損標準行駛中追撞 他只需要賠你車尾看保險公司願意賠多少現金 車子還是你的話剛好可以報廢換新 在買台新款的VIOS比較快老車車損攻防戰幾乎一面倒被保險公司輾壓要贏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