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個許不舉,來了一個王不舉

拜託,大夥都是辛苦的機車族,有必要如此為難大家嗎?(檢舉換取檢舉獎金這樣好嗎?)
外圓內方 wrote:
拜託,大夥都是辛苦的(恕刪)


路過回一下這個:
交通檢舉沒獎金喔!
交通檢舉沒獎金喔!
交通檢舉沒獎金喔!
ryan00014875 wrote:
你要不要先去釐清待轉(恕刪)


是阿~~我說錯待轉區和停等區啊!!我更正....然後呢?我有說不能檢舉汽車嗎?...麻煩請看內文!!!嘖......
pipielvis wrote:
是阿~~我說錯待轉區(恕刪)


不知是你沒看我內文還是我沒看你內文

我說了,我到時佔用停等區的汽車已在那,無法檢舉

因違違規魔人跟政府要了一個微罪不罰,所以無法檢舉
ryan00014875 wrote:
我說了,我到時佔用停等區的汽車已在那,無法檢舉

你說N次了,但沒有人相信,所以大家一再質疑.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韓非子。亡征第十五》
andy0617 wrote:
你說N次了,但沒有人(恕刪)







請問微罪不舉的微罪是指 哪些行為? 由誰來認定? 譬如常看到汽機車不打燈號任意變換車道,可能造成事故,是不是微罪?
grilli wrote:
請問微罪不舉的微罪是(恕刪)


不只下列表,警方說微罪就是微罪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thenewslens.com/amparticle/132505
ryan00014875 wrote:
不只下列表,警方說微罪就是微罪


重點"警方說微罪就是微罪"
碰到這種,即使檢舉了也只能得到警方顧左右而不知所云的回應
說真的,如果違規事項明確,警方卻不當一回事,是會傷到人民對其執行公權力的信賴
看到你就不舉
厲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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