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ah wrote:
警察依法開單我認為沒(恕刪)
大大您好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附件2中
7.8.2 大型重型機車除依7.8.1規定外,亦得選擇於怠速狀態下,符合排氣風速不超過一.五公尺/秒之規定。其怠速狀態下之排氣風速量測,車輛應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且車輛縱向平面垂直於水平面時,於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延伸方向且距離排氣管尾管出口水平距離一公尺處進行量測;量測時之背景風速值須小於0.五公尺/秒。
大型重型機車是有這個選項的,如果符合這條規定,不能說它不合法~~
除非她有改管,警察就能依設備變更不符規定開單。(這條明確說明是"設備變更")
一.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
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但我看內文,警察又說相信她沒改管,這不是很矛盾嗎。(雖然我覺得警察很大成分是隨便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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