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難 wrote:為樓主默哀~這世界的...(恕刪) 是啊 對方全責,我開車沒受傷,對方來撞我受傷了,告我過失傷害,現在不起訴了。換我告對方誣告了。換我要求名譽賠償了,還有出庭的請假費用,車損,精神賠償等等的。
第一 先提出申請初判表在跟對方談,還是不行就申請鑑定(3000自己吞)第二 醫藥費有單據部分,申請強制險理賠吧,會上來問應該是沒有任意險吧??第三 對方真的很強硬的話只能也提告看對方會不會軟一點第四 車禍不是大聲就贏,真的不能和解先看鑑定報告再說吧,至於對方是不是違規上路,原則上不影響肇責肇責會影響的是車禍發生情況(除了酒駕以外,酒駕幾乎都判百分百肇責),如果有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佐證你們來不及閃會比較好,真的都沒有看能不能請警方代為聯繫同時間在那條路上的車子,看有沒有錄到的。行車器錄器有時效記得要快。
謝謝大家的回覆與建議,整體看下來以及法律諮詢結果跟問我做20幾年保險的同學,大家都說我方肇責比例最多3成但是考慮對方是阿嬤,而且有骨折,所以我們決定,如果對方要和解,最多拿過失傷害2個月的易科罰金,也就是6萬元給對方當作補償醫藥費的部分由強制險這邊實支實付,如果對方不接受那就交由法官判決當然和解的時候我也會把一些肇責比例,還有上法院我們會要求他們逐條提出相關證明,以及如果被告過失傷害會被易科罰金的部分等等....都告知對方如果對方還不縮的話,那我們也有自信不會輸總之謝謝大家,也希望這件事能夠讓雙方都滿意
madoka7 wrote:不知道請不要亂回,過失傷害被判刑確定就是有前科,只是可易科罰金的話繳罰金就可不用去關,並不代表沒前科。車禍的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需六個月內提出,去報案的那張登記聯單下面寫的清清楚楚。 呵呵!又釣到一隻什麼叫前科你知道嗎?看完這篇再來叫我不要亂回被判刑也不會有前科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