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不成被對方告過失傷害

天下難 wrote:
為樓主默哀~這世界的...(恕刪)


是啊 對方全責,我開車沒受傷,對方來撞我受傷了,告我過失傷害,現在不起訴了。換我告對方誣告了。換我要求名譽賠償了,還有出庭的請假費用,車損,精神賠償等等的。
第一 先提出申請初判表在跟對方談,還是不行就申請鑑定(3000自己吞)
第二 醫藥費有單據部分,申請強制險理賠吧,會上來問應該是沒有任意險吧??
第三 對方真的很強硬的話只能也提告看對方會不會軟一點
第四 車禍不是大聲就贏,真的不能和解先看鑑定報告再說吧,至於對方是不是違規上路,原則上不影響肇責
肇責會影響的是車禍發生情況(除了酒駕以外,酒駕幾乎都判百分百肇責),
如果有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佐證你們來不及閃會比較好,真的都沒有看能不能請警方代為聯繫同時間在那
條路上的車子,看有沒有錄到的。行車器錄器有時效記得要快。
謝謝大家的回覆與建議,整體看下來以及法律諮詢結果跟問我做20幾年保險的同學,大家都說我方肇責比例最多3成

但是考慮對方是阿嬤,而且有骨折,所以我們決定,如果對方要和解,最多拿過失傷害2個月的易科罰金,也就是6萬元給對方當作補償

醫藥費的部分由強制險這邊實支實付,如果對方不接受那就交由法官判決

當然和解的時候我也會把一些肇責比例,還有上法院我們會要求他們逐條提出相關證明,以及如果被告過失傷害會被易科罰金的部分等等....都告知對方

如果對方還不縮的話,那我們也有自信不會輸

總之謝謝大家,也希望這件事能夠讓雙方都滿意
cheu123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過(恕刪)

大家都有提告的權利
都已經互告就不要想太多自尋煩惱
好好過生活
之後就當作例行公事跑跑法院
一切就交給法官判吧
madoka7 wrote:
不知道請不要亂回,過失傷害被判刑確定就是有前科,只是可易科罰金的話繳罰金就可不用去關,並不代表沒前科。
車禍的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需六個月內提出,去報案的那張登記聯單下面寫的清清楚楚。

呵呵!又釣到一隻
什麼叫前科你知道嗎?
看完這篇再來叫我不要亂回
被判刑也不會有前科記錄
smd6055 wrote:
請問版上回答的大大們...(恕刪)

懂一點法律 上法院不怯場 基本上一審不用 甚至二審也不用 這種小事最高也只到二審
有錢一點 直接請律師 報告完畢
golihi wrote:

呵呵!又釣到一隻
...(恕刪)

嗯...我沒前科 良民証我也請的出來 

法務人員跟我說的 
達嫣然 wrote:
是啊 對方全責,我開(恕刪)


你知道誣告的成立要件是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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