孬豬 wrote:
很糾結
矯枉過正的話,一次紅綠燈恐怕過不了2台車....
但老弱婦孺一定要禮讓的
現在很多繁忙路口開始有行人跟汽機車的差別時相,
會讓行人先綠燈十來秒再開始讓汽機車通行,
這樣應可以減少人車交雜的亂象。
Yang咩 wrote:
台灣是罰很輕
但你有沒有考慮過國民所得,交通規劃
還有國情不同?不要什麼都想學國外...(恕刪)

cinnamon coffee wrote:
台灣拿著健保卡就可以騎車開車上路,有沒有駕照有什麼差別?
台灣人就只怕罰錢而已,罰款金額拉高一點,未禮讓的罰單金額直接5~6千元以上起跳,撞上了5~6萬元起跳,保證乖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