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小開 wrote:
樓主在5F的地方有提(恕刪)


的確是我少看了5F留言
感謝指正
vipereric wrote:
雖然很多人都說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但是以我自身經驗,只要對方有受傷,法就偏了,從警察、保險公司人員到調解委員甚至檢察官、法官,全部都會說是你錯,不相信可以睹賭看…只是這一賭下去,官司期至少兩年,要碰到說你沒肇責的法官只能期待奇蹟


是這樣沒錯,所以平開車車還是要注意三寶,記錄器最好裝全方位包含車內,證明自己已盡力注意
alan13wuu wrote:
只有一線道,我跟機車(恕刪)


一般就送鑑定
不過這情形大多機車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後車都是100%肇責

不得右側超車
後車應保持隨時可煞停之距離
怪不得一堆三寶
同車道都看不懂 機車是後車 只有一個未保持安全距離問題..
機車是全責

右側只要沒車道 理論上機車不能右邊超車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 沒有前車準備轉彎 要讓後車直行..
瑪拉卡 wrote:
看來這棟樓很多人都不...(恕刪)

我也好驚訝,原來這麼多人不懂同車道的定義,以及何謂轉彎車…
難怪那麼多人亂鑽,也不打方向燈。
這些人真的有考駕照嗎?
Ja100cky wrote:
不應該同車道右側超車

kaworu.liu wrote:
怪不得一堆三寶同車道(恕刪)



單一車道? 你們知道這車道有多"寬"嗎?
(該條路就算公車靠站,汽車不用壓到雙黃線都可過!)

有哪個機車會乖乖跟在車屁股後面?

前方有車要左轉,你不切右邊要走哪邊? 還右邊超車呢!

難道前面要左轉,後面的車要停下等他轉,不得右邊駛過
Open小開 wrote:
樓主在5F的地方有提(恕刪)


你還是沒回覆我上述的情況

你是沒辦法判斷嗎?

Mikadoyakumo wrote:
我也好驚訝,原來這麼(恕刪)


恐龍法官害的
yme1029 wrote:
1.無機車道,所以你...(恕刪)

這交通觀念很可怕啊。
我在人家同車道後方,不管是不是偏一邊,一定會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即使緊急煞車,壓到油打滑橫轉,還是其他任何原因導致我必須煞車,他都沒有錯,撞上去就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的錯。
沒反應時間?那是自己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致的,控制權在自己手上。

如果是看到更前前方的左轉車才想加速從右側超車,那更糟糕,你明知道前車也要閃車,而且前車明顯會更快佔據有利位置,即使這樣你還是要衝,想硬闖,不依序排隊闖不過當然只能怪自己判斷失誤。
如果你真有心詢問,你務必提供行車紀錄器或自己畫的圖

不然你上來問的一字一字都必須精準無誤

但往往都是有略講的部分

瑪拉卡 wrote:
你還是沒回覆我上述的(恕刪)


別勉強了,這邊一堆沒開過車的沒辦法換位思考
連方向盤有動就是轉彎都講出來了
騎車開車都不用閃車閃人閃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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