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白牌機車&黃紅牌重機可以參考此案,上國道後左右亂闖,只要後車撞前車,不管是車毀還是人亡,都是後車未注意前方動態&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機車最多就是領一張違規上國道&公共危險罪,CP值超高!多多利用此招來上國道抗議路權!
5D3 wrote:舉例無駕照肇事的話直接100%全責,無照賭身家 這真的是大開我眼界能否提供資料讓各位朝拜言下之意是指,假如有一排無照的機車停在路口我可以油門下去直接Strike舒服輾壓嗎 ?拜託證明我的想法天真
騎士闖國道惹禍「肇責輕」!聯結車一路推撞9車…恐賠超過200萬追究事故主因,為趙男闖入國道中蛇行釀禍,但騎上國道(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危險駕駛(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等行為頂多吃上罰單;但聯結車駕駛未注意路況而追撞前車,進而引發連環事故,恐成為其中肇責最重的駕駛。有汽車維修業者評估,受損的部分車輛車頭、車尾變形,有些還是年份較新的新車,9台車維修費用加起來粗估就要超過200萬元,後續聯結車駕駛也將面對高額賠償。===========================我想最後判決應該也是這樣聯結車駕駛這下賠慘了~~~
jonson0409 wrote:上國道的速克達=老鼠屎而可以說有兩起車禍,但第二起車禍起因是因為第一起車禍所導致(車速驟降,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若無第一起車禍就不會連鎖引發第二起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車禍。(恕刪) 同意你加一票
我想真正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其實不多,大部分的人也知道法律上確實一碼歸一碼,這是兩起事件。不過,大家真正生氣的是,這件事清楚呈現法律的不足。因為一句一碼歸一碼,一句依法行事,似乎公共道德就只是個給人說嘴的笑話。也許大家生氣的是,只要囂張敢拼不在乎後果,反倒能輕鬆自在。這一案該怎麼判就怎麼判,當然不該無限上綱。但能不能開始更深刻的檢討一些問題,是我們值不值得民主、法治與自由的關鍵。
nyko1225 wrote:你該不會連第三責任險都沒保過吧絕大多數這種大型營業車都會保只要不死傷慘重努力一點人生還是有希望的保險公司會拉機車下水的 我有保但我不知道對方有沒有當然也希望如你說的,他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