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vvccjojotv wrote:
優先權是…B車。A車(恕刪)
你下次可以檢舉A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看看,看警察會不會舉發
也可以檢舉B車直直開,沒打方向燈,看看警方會不會舉發
很多自以為的...在交通規則面前..甚麼都不是....
還有即便是兩車道縮減
都是直行車的情況下
也是內車道有優先權
B車是跨越車道,根本也不算直行車
反而A車是直行車
一樣有優先權
B車明顯跨越車道線
要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就是變換車道..
A車並沒有跨越車道線
被非變換車道
無需使用方向燈
看來..你對交通規則的誤解...非常大...
而且你運氣很好...都沒被檢舉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49 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下: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
區分如下: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
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或作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
行駛界線,用以區隔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進範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