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狀況如果互不相讓發生車禍怎麼算呢?

希望有懂的人能佐證一下56樓所言之物。
bbvvccjojotv wrote:
優先權是…B車。A車(恕刪)

你下次可以檢舉A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看看,看警察會不會舉發
也可以檢舉B車直直開,沒打方向燈,看看警方會不會舉發

很多自以為的...在交通規則面前..甚麼都不是....

還有即便是兩車道縮減
都是直行車的情況下
也是內車道有優先權
B車是跨越車道,根本也不算直行車
反而A車是直行車
一樣有優先權

B車明顯跨越車道線
要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就是變換車道..
A車並沒有跨越車道線
被非變換車道
無需使用方向燈

看來..你對交通規則的誤解...非常大...
而且你運氣很好...都沒被檢舉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49 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下: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
區分如下: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
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或作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
行駛界線,用以區隔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進範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7881974 wrote:
A車大但這真的是腦殘(恕刪)


台灣的道路 設計就是如此低能

這跟上位者智商有關~~
台灣到處都是這種腦殘規劃, 路口車道不能好好的規劃成直走的維持直線然後左轉的用內彎方式嗎?
每次經過這種路口都開的很氣, 根本是製造危險與違規駕駛, 也是塞車的主要原因.

敗給政府了!
這是政府的錯

理論上是A車的路權,可是,80%的B車都會直走。如果撞到了,法院又是看心情判。

所以實際上,A車最好等沒車再切進去......
Lanticee wrote:
我去問了警察朋友,他說虛線基本上沒有甚麼意義,可以跨越。如果根據道安 102條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這點,他說他初判也是A車肇事。

所以這位所謂的警察朋友需要好好加強交通法規素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的條件是不同行車方向車輛行駛至路口
而不是同向車輛行駛至路口
#62 chuenjia wrote:
看來..你對交通規則的誤解...非常大...
而且你運氣很好...都沒被檢舉過...


56樓這樣搞狂打燈
反而沒違規阿
只是對路權分辨有誤就是了

話說這種分流口
我自己還是會打方向燈
左轉一定會打著
直行我至少會閃一下知會後車
至少右後車知道,我會靠右偏
但不壓線越線是必須的

不然遇到直直撞的我也怕
bbvvccjojotv wrote:
根據交通法規規定,同方向車輛變換車道,左方車須讓右方車先行,所以B車擁有優先權

請問是哪條法規?願聞其詳。
Lanticee wrote:
我去問了警察朋友,他...(恕刪)

文中提到交互輪流~
AB車後各有一排車
你來看看B車後面的車會不會讓A車後面的出來
1台交叉輪流是真的會比較順
但道德上呢?有遇過的人就知道我在說什麼沒有引射誰
通常看我心情 要是他剪我的線又跨線不打方向燈 我就直接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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