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第一次調解庭完接到電話真的快被氣到內傷….
我發現代位求償價碼真的隨保險公司開耶~
在之前尋求各位意見後,在開簡易調解庭前,我打了個電話給產險公司的法務人員了解狀況,沒想到他自己從十九萬自己降到了六萬,(他說是先扣掉了對方車的折舊,變十二萬,再五五分,變六萬),他說若我願意,調解庭就是用六萬來和解。
我是認同五五分的,但對於修車費用,裡面有許多不合理的我是不能認同(例如我們明明是互相擦撞到前面,後面連碰都沒碰到,卻出現許多後門的費用;以及前面輪圈我也沒去撞到,卻求償八萬元)
於是到了調解庭,我們沒有再就肇責去爭論,而是直接就和解金額去討論,過程中,對方當然堅持原本的六萬,後來我有先提出求償輪圈八萬不合理的發言,沒想到對方也沒太多考慮,居然遻好,那個他可以扣掉,(也太順利?太好談??),後來他算了一個接近四萬的金額給我們,問我們能不能接受??
我說那剛剛提的後門的部份(一萬一千多)也要扣掉才合理,但此時他就不願意再降,
後來我們有初步以接近四萬的價錢的共識走出和解庭,沒當下簽和解是因為對方要我們回去找出當初的收據,還說若傳給他後,我們也不用再第二次上法院調解,直接私下寫和解就好,
收據後來有找到,我自己記錯是3500不是700,後來也傳給他。
傳的當天及隔幾天都有打給對方,但他都剛好不在,
結果……………我昨天接到電話了,
對方翻盤了第一次談的調解金,
居然說他回去問修車廠的人,八萬的輪圈當初確實有一道刮痕,所以這個部份要再加回來,但我當初說的後車門維修的一萬多可以扣掉,
我後來真的愈講愈生氣,怎麼可以從19萬到6萬又到近4萬,現在又翻盤要追加回來!!(我自己初算,以折舊再除以二,大約要付55,000~56,000之間)
謝謝大家撥空看我的長文,
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大大,
1. 第一次簡易庭會講好的金額,對方說翻盤就翻盤,法院的調解簡易庭會有錄音嗎?這可當証具有沒法律效力
2. 他電話有說若不能接受追加回來,就進訴訟請法官判定,大家覺得就接近55,000和他和解,還是要再爭取回原本的近4萬呢?(實在不甘心,因為照片上我只有碰到輪子,沒有碰到輪圈,(我們是幾乎靜止去擦撞的,沒太大撞擊力去撞歪的問題)
3. 就算真的要以55,000,我是不是應該還是要去第二次調解庭和解才有公信力?(但對方電話說,我若不能接受追加的金額,要我第二次已約好的和解庭也不用去了?他可以這樣說了算嗎?)
再拜託大家給寶貴的意見了~~(又急又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