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ckmin wrote:
算體傷.保險公司給的(恕刪)
我家案(肱骨骨折).保險公司說5萬.判決書....依受傷程度....考量傷者教育程度.收入.社會地位.財產....
判15萬.(但是我找不到公式.)
哈哈~~這個找不到公式的啦,完全法官自由心證,
也沒啥行情價,純粹就看法官想讓你拿多少。
甚至有聽過有些不能賠的,
法官會當庭說把他算進精神賠償賠給被害人(不記筆錄)。
因為法院的判決必須對所有金額寫出判決依據。
精神慰撫金理由最好寫,千篇一律幾乎都是同樣的例稿複製貼上,然後填上金額。
也不用多作解釋,法官有很多裁量空間。
所以同樣的傷勢,法官有時候判多,有時候判少。
甚至有看過有被告上訴二審反應精神慰撫金太高,還被法官打槍,
原因簡單的說就是"法官自由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