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3p wrote:不打方向燈旁邊車道都正常行駛一打方向燈旁邊車道馬上一台一台緊緊貼上硬是要把我擠出去 的確是這樣!!你照規矩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偏偏就是有人見"方向燈"就興奮,塞車當下不讓入,他能比較快??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這裡算是匯流處吧,如果你從國道北上進入,一定會覺得自己排隊不該被插,但是如果對方是從國道南下進入,他很可能就必須跨越兩個車道。這種設計在台灣很多,像是從64下五股往國1北上也是要從最內車道切到最外車道,偏偏中線已經被南下占滿,外線也被北上占滿你說這時候不慢慢往外線切,會有人讓嗎?八成以上的人不會讓你。會讓我的都會閃兩次黃燈道謝。好在我是可以直接放棄走國道,直接直行從關渡大橋過去台北。但是只能走國道的人就慘了說真的,這種匯流處就不要這麼計較了不然差撞到心情只會更差。
不想被切就跟緊點,被切了就祝他一路好走,不過就匯入車流,就不能讓一下嗎?就十八秒的影片你想表達的是什麼?塞了很久他又硬插進來?這十八秒前發生了什麼事?在之前有沒有任何的摩擦所以他硬剪進來?只有前方畫面?畫面雖是最好的證據,但沒什麼前後,要警察回什麼。感覺就像小學生告狀,老師他打我,老師問你,他為什麼打你,確一直回答他打你,確不說你在他打你之前踹了他兩腳。
marcolin wrote:同地點、同方向、同行為,同開單單位,但結果不同。(我的狀況:上班車潮,車流已嚴重回堵,前車車距還拉很遠,我只好超車到他前方[我知錯,我也繳罰單了],結果他開始急加速,硬是不讓我切入,切入過後1個月,我就收到罰單了) 唉,沒想到連交通法規也有這麼高的自由心證~~
hillside wrote:你都讓了,檢舉啥?...(恕刪) 我也會讓啊只是一個月後他會收到罰單而已oumama wrote:頭又大不意外每次在路上看到這種遊走違規邊緣的大多是頭又大 我運氣比較不好遇到這種高速衝過來插隊的都是福特、本田跟1A2B而且這種通常不會只是插隊,留意一點還會出現併排行駛路肩(因為馬路小霸王習慣了,既然習慣了多送幾張他應該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