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車是沒有路權的 很難理解嗎

*~艾力克斯~* wrote:
也有人是會在人行道跑步然後大喊借過借過的, 這種人是最惹人厭的!


你也可以不讓阿, 沒法律規定你一定要讓, 但是會發生啥事情就自己承擔吧

我開車還碰過媽媽帶女兒走在馬路中間, 女兒看到車來了就擠著媽媽往路邊靠, 媽媽就很生氣的罵女兒幹麻擠她。 女兒說後面有車, 媽媽聽了反而把女兒推到馬路中間去, 大聲說, 走中間沒關係, 走慢一點也沒關係, 權益要用好用滿的最佳表現

😂😂😂
wow
路權這東西不是你說了算
超速也不是你我的事,管不了
就開好自己的就好
你是法官嗎?
照樓主所說,超速沒有路權,闖紅燈也沒有路權。
那不曉得樓主知不知道,超速的,撞到闖紅燈的,最後會怎麼判?
答案就是,闖紅燈的全責。
也許樓主會質疑,超速不是沒有路權嗎?
哼,那是樓主自己想的。

不要說闖紅燈,兩造都是綠燈,一個直行,一個綠燈左轉,
直行的就算超速了,撞上綠燈左轉的,
光是一條未禮讓直行車,
綠燈左轉的肇責絕對比超速的大,甚至全責。
更別說是闖紅燈的。

超速還沒有路權嗎?難道歸宿的就有路權?還是違停的也有路權?
在鬼島台灣不要跟我講路權。
我去你的路權!
勉勵 wrote:
如同一條馬路 綠燈亮...(恕刪)

超速車跟闖紅燈車發生事故,請問肇責比例?
esthetica wrote:
就台灣國道的設計其實可以到150 160
只是為了安全只能到110 120
所以以這樣的速度佔用內車道沒問題


國道最高速限改為160好了,那小車安全距離是80米,大車是140米,只要小於這個距離的全都科技執法抓違規,違規達人一樣哭政府搶錢。沒抓的路段,後車還是開16格貼前車菊花鑽1.x個車身縫超車。
超速車的常態

本人在內側定速GPS118km/h

然後更快的車從旁邊超車

甚至超到車前

可是呢

當遇到固定測速照相機或是紅斑馬

他們就煞車了,煞車了,煞車了

不是認為自己沒超速嗎?

怎麼一遇到執法就弱掉了

心中只會罵聲:孬種

所以別再信那些在01說超速是他的事的魔人

因為他們遇到執法單位

只是個俗辣

想定速不減速通過執法單位就那麼難嗎
Gabriellin wrote:
國道最高速限改為160(恕刪)

不是車距的問題吧 如果堅持要到160
勢必要頻繁換車道 而不是緊貼的清況吧
況且現在在抓車距的也只有隧道內的情況
露天式道路哪有人在抓的
現在的問題是說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的車子
是否要讓超速的車的問題而已
樓上那些說超速是自己的事
請再想想當別人都開90 100 110的時候
怎麼會明顯超越其他車
是超速了? 還是大家都跟著都慢了?
在路上開個車
一直執著在超速,慢速
如果開的那麼痛苦
乾脆不要出門好了
依路況,跟著車流
自己判斷很難嗎?
好可憐
tnutem wrote:
在路上開個車一直執著(恕刪)

可能你沒有遇過在高速公路內車道的時候
頻繁被按喇叭 一直閃遠光燈的情況吧
這就是樓主遇到的情況...
不然他怎麼氣到連用詞都用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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