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8NT12003 wrote:某個路人39留言前後矛盾又只會護航汽車這種雙標言論就別出來讓人笑啦~~ 笑死只會罵不會反駁牛牛大年初一就在秀下限, 真是可憐~~~看不懂就說一聲我很好心地, 所以沒有義務再解釋讓你看得懂
該處是一個滿大的U型彎google街景後來我查看影片,機車騎士的確有開啟頭燈(白色)。汽車的確較靠左側行駛,這路寬大約是2.3米左右(目測隨便講),此處剛好收窄。反光鏡一隻,似乎不一定較早看到未入彎的摩托車,汽車大概只有一瞬可以看反光鏡的彎道,之後就出鏡外,也可能被山壁遮擋,撞擊時汽車幾乎接近時速0,而機車沒減到什麼速度撞上去。機車迎向陽光,過於強烈的陽光應導致無法看清前方路況與反光鏡,騎士要是老實回答,陽光刺眼沒看到,這樣警察筆錄多半都是寫[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於是先3成肇責了。靠左靠右我想不會是判肇責的主要因素,而且這有反光鏡可看也不叫盲彎。汽車外側的山崖且有一隻電線杆,是有點理由較靠山壁,也有那種高高在上駕駛右側看不見都抓很遠的,機車是靠山壁上坡車,不過已是連續上坡。我覺得這場車禍,深究的話,機車不一定佔上風。要防禦駕駛,就是不要在此處交會,定是有人沒看到車直直衝,剛好卡這裡,只是不知道哪一方而已。我們無法阻止別人撞你,但可以剎車阻止自己撞。特別是根本不知道對方有沒有真心地看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