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罰單請不要默默認栽繳錢!小心當冤大頭

讚!
雖然違規屬實有所不該,但是警方未依法放置警示,當然要撤銷罰單才對!
不過,還是要請版主留意,勿再超速,以免危險和荷包失血。
申訴到法院要先繳裁判費300元,

你的案子警方一定會派人出來,

需要證人旅費500元,

如果敗訴,

發文者要多繳快一千元,

發文者應該不知道。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junsport1983
長知識了[加持]
alancn64 wrote:
但可以理解被偷拍不爽的心情啊


這種雖然太陽照得到警察,
但是民眾很難察覺,
雖然警察說合法,
但是給人觀感不佳 !

這種站在大馬路旁,
也穿了顯眼的背心,
不能怪警察公然拍照,
只能怪駕駛人視力不好看不見 !
BlueSky5230
你乖乖守法,何必在意執法人員要站在哪。觀感不佳的源頭來自於你懼怕被舉發。就像罪犯沒做虧心事,何必看到警察在前面就心神不寧動作僵硬呢。
就這麼長篇大論,其實只是想表達,你可以開罰單但你要列出警告牌
就有點變相沒有警告牌,我的違規都是被默認允許的
就像闖紅燈一樣,沒有警察的地方就沒有紅綠燈
junsport1983
事實就是這樣,未戴安全帽不罰錢,真的為了安全而戴的應該不到一半
曉得 wrote:
這種雖然太陽照得到警(恕刪)


不管有沒有看到警察
不違規應該是開車的基本素養吧

(我承認我自己素養不好就是了
曉得
問題是現在一堆台灣鯛,可不這麼認為啊 !
遊戲規則就擺在那邊
要增加國庫收入就照遊戲規則來走

不要想吃一般老百姓怕麻煩不申訴的豆腐

不然有種一般道路全面區間測速
每300公尺計量一次

笑你政府不敢

了然~
一堆人本身自己怕麻煩,還可以去酸捍衛自己權益的人,真的可笑~
支持樓主捍衛自身權益

來分享個好玩的事情,之前聽說很多人檢舉逼車都不太會過!尤其台北
本人今年2月第一次檢舉一台車逼車,沒事逼我車,叫你下車還不敢,還偷偷摸摸違規左轉趕快逃逸?第一次遇到開X5這麼烙賽的人,想說沒辦法出氣就檢舉他,因為你導致我的家人受於危險之中!!!等待兩個禮拜信件進來表示不舉發,本人直接致電過去負責的人,劈哩啪啦跟他講一堆及表示影片非常有足夠證據,如果這樣不願舉發,那我請媒體報報看,對方馬上說他會再跟主管討論重新檢視一遍,於是過三天就來信此案已改為舉發!!!其實重點在於溝通過程得知警察本來想舉發但礙於逼車較麻煩要扣大牌要罰款,對方會採取行政訴訟等等,也覺得法院會再要求額外影片.........但本人表示這些藉口不代表就應該讓被害著默默承受,不然大家以後在路上都逼來逼去就飽了~於是這口氣我出了!也是在做捍衛自己權益的事~~~
忠言逆耳就是實話
E.S.mobile wrote:
遊戲規則就擺在那邊要(恕刪)


真的,遊戲規則就是那樣子

就像那個穿雨衣停紅線被拍的機車騎士

認命去把錢繳一繳,跳出來討拍做什麼
BMWMPOWERBMW wrote:
一堆人本身自己怕麻煩(恕刪)


能把影片丟上來看是不是真逼車?
BMWMPOWERBMW
影片上來沒有太大意義!對方在路上前方無車的狀況惡意煞停三次,該案已改為舉發!對方承辦人表示本來要舉發~但因為對方一定會走行政訴訟,法官也會要東西等等才先以不舉發回覆我,代表我不致電過去,也沒有機會更改
BMWMPOWERBMW wrote:
一堆人本身自己怕麻煩,還可以去酸捍衛自己權益的人,真的可笑~

這是兩回事
捍衛自己權益當然可以, 鄭捷無差別殺人也是有律師
個人看不過去的

是"當了婊子還想立貞潔牌坊"這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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