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Z wrote:我們就事論事啦,台灣的諸位真的是少見多怪啦,貼著公車切進來,有可能是前面空間不大,也可能就是我爽而已。但是,這是沒問題的,不管我是繼續直行,還是要靠邊,你都要讓我。你出去過外面你就知道。 SteveZ wrote:提他當過LAPD是我錯,提過氣藝人是你錯。他是不是藝人,是否過氣,私生活如何,跟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邏輯啊。我如果被公車這樣叭,我也會窗戶搖下來,問一句,怎樣? 一個公車停等格是12公尺長,站牌前後10公尺,也就是20公尺的範圍是公車專屬,應該要淨空的範圍,你闖入人家的空間,還怪人家逼著你不能靠邊?過氣藝人在美國敢這樣鬼切,早就被開罰單了,還上網取暖?
公車路邊起步不禮讓就輸了,竟還有公車停靠區要淨空的歪理都出現,交通法規只有規範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公車停靠區不是法定標線,行駛過公車停靠區根本不會怎樣。很多人不知道,專用性停車位(停靠區)才是法定的標線,公車停靠區格線根本甚麼都不是。《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0 條車輛停放線,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本標線之線型為白實線,線寬十公分。但機車停放線劃設於非車道上者,得採用線寬五公分。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路邊大型客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除平行停車外,其寬度應在三點三公尺以上,其地面應繪製身心障礙者圖案。圖例如下:專用性停車位(停靠區),其寬度、長度、專用車種及適用時機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設置,其地面應加繪白色專用車輛標字或圖案,並得配合設置標誌告示。圖例如下:這種才是公車專用性停車位(停靠區)
公車離前車之間的距離跟海一樣大大明星硬是要表演鬼之切入,然後在慢慢往前靠邊停,是耍帥還是技術太差,被吠剛好而已啊還是大明星認為那格子是公車停車格而不是暫時停靠區,完全不需注意公車隨時會駛出的風險結論:各打五十大板,大明星下手要重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