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被休旅車擦撞,休旅車直接駛離,處理過程學到一定要報案

討論的過程中,
有收到很多非常具有參考價值的建議,當然是立刻五分奉上。
除此之外,真的有蠻多酸酸 ........

案件走到現在,說真心話,酸酸們的發言,真的有很大的幫助。

我說明一下:

酸酸看了影片,直接判斷我騎在路肩。

我知道,在臺南有很多魔人專門檢舉機車騎路肩,
所以我個人騎車會蠻注意,不要騎在路肩上,以免荷包失血。
尤其是鑽車時,可能會惹人討厭,更會注意不要騎路肩,以免增加被檢舉的機率。
所以被酸騎路肩後,我的第一個直覺是應該沒有 ....
最後在自行研究行車記錄器影片後,發現是因為行車記錄器裝設的位置,
看起來很像是騎車的動線在路肩上,之前我從來沒有發現有這樣的問題。

還好,行車記錄器有拍到車頭。
在報案時,員警看了影片,第一句話也就是說,你這樣騎在路肩違規喔 ...
因為在 01 上,已經被酸酸們打了多劑的預防針,已有很強的抵抗力。
所以我很順暢的回說:
我的行車記錄器因為裝設在右手把處,看起來騎車動線會偏右,
但是影片全程有拍到車頭,車頭從頭到尾都在路邊線的左側,
車頭和路邊線保持有很大的距離,且沒有和路邊線有任何交叉點,
所以我沒有騎在路肩上 ....
員警聽完,再看一次影片,說:好,你的說法我幫你註記一下 ...

沒有酸酸們的酸言酸語,
做筆錄時,我絶對沒有辦法答的那麼自然和順暢。

所以呢,我決定所有來留言的酸酸,我也全部加分。
我是來要分數的
ek500
說好有酸或有建議才給分啦 ....... 好啦,有支持也還是給啦!!
酸 也是一種看事情的角度, 我是上來學習的
ek500
酸酸們的意見,很有可能是另一位當事人的意見。自已沒想到,別人幫忙想到了,真的要感謝。
ek500 wrote:
*** 2023/02/03 感謝酸酸更新 ***

討論的過程中,
有收到很多非常具有參考價值的建議,當然是立刻五分奉上。
除此之外,真的有蠻多酸酸 ........

案件走到現在,說真心話,酸酸們的發言,真的有很大的幫助。

我說明一下:

酸酸看了影片,直接判斷我騎在路肩。

我知道,在臺南有很多魔人專門檢舉機車騎路肩,
所以我個人騎車會蠻注意,不要騎在路肩上,以免荷包失血。
尤其是鑽車時,可能會惹人討厭,更會注意不要騎路肩,以免增加被檢舉的機率。
所以被酸騎路肩後,我的第一個直覺是應該沒有 ....
最後在自行研究行車記錄器影片後,發現是因為行車記錄器裝設的位置,
看起來很像是騎車的動線在路肩上,之前我從來沒有發現有這樣的問題。

還好,行車記錄器有拍到車頭。
在報案時,員警看了影片,第一句話也就是說,你這樣騎在路肩違規喔 ...
因為在 01 上,已經被酸酸們打了多劑的預防針,已有很強的抵抗力。
所以我很順暢的回說:
我的行車記錄器因為裝設在右手把處,看起來騎車動線會偏右,
但是影片全程有拍到車頭,車頭從頭到尾都在路邊線的左側,
車頭和路邊線保持有很大的距離,且沒有和路邊線有任何交叉點,
所以我沒有騎在路肩上 ....
員警聽完,再看一次影片,說:好,你的說法我幫你註記一下 ...

沒有酸酸們的酸言酸語,
做筆錄時,我絶對沒有辦法答的那麼自然和順暢。

所以呢,我決定所有來留言的酸酸,我也全部加分。

*** 2023/02/01 報案後更新 ***

昨日晚間已至警局報案,順便請教警員一些網友指出機車疑有違規的問題,還有一些我的個人疑問,條列如下提供大家參考:
1. 由影片左下角機車車頭的位置看來,機車輪胎在影片中,全程都壓在道路邊線左方,應無網友所述,在[路肩上騎車]的違規行為。(所以行車記錄器一定要能拍到部份車體)
2. 機車從正在停等紅燈、非行駛中的前車側方通過超前,再開進前車的車道停等紅燈,不屬超車行為,所以不存在網友所述[右側超車]的違規行為。(但是應會讓人討厭,還是不要這樣做比較好)
3. 肇事逃逸罪的構成要件須致人[死或傷],如果休旅車只有車體毀損,卻沒有人受傷或死亡,被擦撞後沒報案就自行離開的機車駕駛人就不成立本罪。但因機車有人受傷,未報案即自行離開的休旅車駕駛人,有機會被判肇事逃逸罪。(發生車禍一定要當場報案,切記切記)
4. 若休旅車內有人受傷或死亡,但機車駕駛人在休旅車駕駛人報案前,即先至警局報案,就算後續被判肇事逃逸罪,也符合自首減刑的條件。(所以我主動去報案是必要的)
5. 此次機車與休旅車的擦撞事件,因在停等紅燈後發生,肇責計算啓始時間點應會被設定在機車在綠燈後起步後,啓始時間點前雙方的所有駕車行為,不會列入此次肇責計算。
6. 初判休旅車超車未保持50公分安全距離已違規,又在交叉路口違規超車,再加上是後車撞前車;而機車起步至擦撞發生時之駕駛行為,未出現任何違規。預期休旅車將承擔主要的肇責,若後續未出現對機車不利之新事證,機車有機會0肇責。(機車起步略左偏,沒有到違規的地步啦;但我若在交叉路口超車自行車,就違規了,好險好險沒有這樣做)
7. 以上所有內容為警員依據機車所提出之行車記錄器內容後初判,目前已通知休旅車駕駛人到案說明,後續會再更新。

*** 2023/01/30 原文 ***

昨天(2023/1/30)上午11點左右,騎機車在路口要右轉,
結果被後方超車的白色休旅車擦撞到機車和左手臂,
我機車搖擺了一下,但沒有失去平衡倒車;
休旅車在擦撞到我之後,踩了一下刹車,沒停車就加速駛離。

P.S.
影片因機車行車記錄器裝設位置及廣角形變的影響,
看起來像機車騎在路肩,其實是錯覺。
機車車頭有出現在影片左下角,
建議可以參考影片中機車車頭位置來評斷機車行駛動線。


當場,因為受驚嚇還沒回神,覺得好像沒有大礙,
瞪了休旅車一眼後,沒有報案,也沒追上去,自行駛離。
但是大約一小時後,左肩愈來愈痛,
到了晚上,家人建議去就醫,結果:


想請問一下版上大大:
1. 白色休旅車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我被擦撞,但也自行離去,也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嗎?
2. 車禍現場沒有當場報案,事後再報案要注意什麼事情,警局會不會"河蟹"呀?
3. 查了一些資料,肇事逃逸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報案了就不能撤回,而且罪還蠻重的,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先請休旅車出面處理,觀察一下對方的態度再決定要不要報案?

感謝您的意見。


如果我是白車車主

我會主張我沒有撞到你

而且你的傷也和我沒關係

為什麼

1.影片跟本看不出有撞到的感覺..有聲音..旦車沒明顯偏移感..所以聲音是不是撞到你有爭議

原因在下面

2.基本上你的傷.不會一個小時後才發作..而是撞到當下就該痛了.旦你沒有..事後誰知道你在那受的傷



畢竟你的傷在左肩..而且你那傷也不像輕輕一碰就能造成.加上時間真的有落差

那車要撞到左肩..你的車絕不會只是輕輕一碰的感覺..

因為後照鏡的高度遠低於左肩..而且他也凸出車身20公分以上

當車撞到左肩..後照鏡會直接把你幹下去吧

旦你的影片沒有這個感覺..
ek500
這樣的說法有兩個問題:第一是車子後照鏡有折又有停頓了一下。第二點嘛,我現在先不講,怕休旅車主有來這裡。我等雙方都到場,休旅車主真的這樣說,我再舉出他說謊的事證,讓他罪再重嚴重一點。
ek500
感謝你的評論,五分還是誠心奉上。
奇文一篇
奇的不是樓主
而是回覆的人

樓主後來說明不是在路肩
但是...是不是騎路肩,是重點嗎?
怎麼說樓主在變綠燈的時候也是在前面
後車不注意前車產生擦撞,還變的後車有理了?
檢討被害者這文化真的是很要不得
更離奇的是員警也提出路肩這疑問
後車可以不管路肩任何物體,就擦撞過去嗎
ek500
員警有特別說明,路口不能超車。機車沒有超自行車,所以應該沒肇責;休旅車也不應該超機車,因為出事肇責很高。機車如果超自行車的話,這次擦撞和休旅車就一半一半。
Leonarka
原來自行車也算在這法規內,也是長了個知識
黑羽斷翼 wrote:
為什麼

1.影片跟本看不出有撞到的感覺..有聲音..旦車沒明顯偏移感..所以聲音是不是撞到你有爭議

原因在下面

2.基本上你的傷.不會一個小時後才發作..而是撞到當下就該痛了.旦你沒有..事後誰知道你在那受的傷



畢竟你的傷在左肩..而且你那傷也不像輕輕一碰就能造成.加上時間真的有落差

那車要撞到左肩..你的車絕不會只是輕輕一碰的感覺..

因為後照鏡的高度遠低於左肩..而且他也凸出車身20公分以上

當車撞到左肩..後照鏡會直接把你幹下去吧



有兩次撞擊聲
後照鏡也反折了
不可能不知道撞到人
因為他總會看右側後照鏡吧? 當下就知道了
Leonarka wrote:
奇文一篇
奇的不是樓主
而是回覆的人

樓主後來說明不是在路肩
但是...是不是騎路肩,是重點嗎?
怎麼說樓主在變綠燈的時候也是在前面
後車不注意前車產生擦撞,還變的後車有理了?
檢討被害者這文化真的是很要不得
更離奇的是員警也提出路肩這疑問
後車可以不管路肩任何物體,就擦撞過去嗎

機車騎路肩沒路權,這是有法院判例的

畢竟,路肩本來就不是"車道"的一部分
Leonarka
所以機車若停在路肩,汽車就能撞過去? 這是什麼邏輯? 何況樓主一再強調不是騎在路肩,而是不是在路肩根本不是重點,而是後車撞前車
cinnamon coffee
Leonarka 從路肩進入車道,路權就是比人家車道上的小,是應讓車道上的車的
重點根本不在是不是路肩

而是樓主看到前方自行車想超車就往左偏

結果與汽車發生擦撞

還要硬凹自己跟汽車比是前車 有路權

汽車一直行駛在同一車道 是機車左偏

就算你是前車 也不能左偏去撞汽車

汽車眼睜睜看自己被左偏機車擦撞 真是倒楣
ek500
這個不算酸,是看不懂討論文字的意思。我沒辦法加分,抱歉!
ek500
路口不能超車,因為是違規。我就算左偏,汽車有守法不超車,不會有事,所以全肇責。可以看懂了嗎?
Leonarka wrote:
有兩次撞擊聲
後照鏡也反折了
不可能不知道撞到人
因為他總會看右側後照鏡吧? 當下就知道了


後照鏡撞人的力道很大

以我的車..是電折時的後照鏡

沒把人幹倒的衝擊力下他永遠不會收

除非我按了電折的按鈕

我被人撞過..整支殼都爆了他也都沒收回來

因為齒輪會卡死..用手折一下就知道沒那麼簡單


如果他是手折的

沒開過手折的車
ek500
折起來的後照鏡,是一個很堅固的物體。我是被撞到左上臂,所以左上臂有黑青。左肩的傷,是因為左臂被強力向前拉,然後扭傷。
Leonarka
影片就擺在那,就不知道怎麼那麼多睜眼瞎的說一些不合邏輯的事,連後照鏡反折了都沒看到
我有個疑問....

起步時,機車騎士不是跟在腳踏車後面嗎??

而且都是機車腳踏車都是要右轉....

為何機車騎士會跟汽車擦撞....腳踏車騎士卻離得老遠?

--------------
先說你騎去停等區...這麼窄也過? 尤其不走路肩...不怕A到汽車?(雖然路肩禁行)

要就是在汽車後等,也不過是多等幾秒吧..

--------------
你因為沒打算慢慢跟在腳踏車後面,所以略往左偏跟汽車擦撞..

汽車駕駛若主張是你行駛中突然往左,害他反應不及...

尤其又一直右轉方向燈卻往左偏...被騙了....這樣法官要怎認定?

---------------
你騎車的典範,可以讓碰瓷的多學習(絕對不是說你碰瓷)

先往車縫鑽去...打右轉方向燈...然後起步突然往左擠...

最後一點最重要...迅速往右人車倒地,人就四仰八叉大聲哀號....

我就不信休旅車還敢跑...就算跑,也會有正義人士把休旅車攔住...

然後,要休旅車賠個幾千了事....就成了一次完美的碰瓷..
rickchiu
剛又看了討論串,樓主說並沒有想超越腳踏車,那汽車直行,為何只擦撞到樓主? 而離腳踏車還很遠...所以說我疑惑...真的是這樣?
ek500
因為自行車騎路肩,機車騎路肩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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