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nceivability wrote:天線寶寶真是傻明明就...(恕刪) 自以為鬥雞的傻子無誤! 我是相同情形上法院有真實案例對方攔停問候三字經 我拿起辣椒噴霧攻擊 被告上法院 和解賠了5萬 一次教訓 學到要當個聰明的用路人!
機車騎士都有行車紀錄器畫面了可以事後檢舉槍拿出來可以警告對方達到自衛目的可以不用開真的開槍了1-3發自衛還算正常射到5發就是攻擊了汽車駕駛一下車並沒有攻擊動作騎士馬上開槍你說這是自衛?最後2發對方都背對騎士了還繼續開槍這就不算自衛了總之這樣開槍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更何況一開始騎車比中指就公然侮辱了你拿辣椒槍對方搞不好真槍沒拿出來而已不知道法院最後會怎麼判
AppleForce wrote:機車騎士都有行車紀錄...(恕刪) 同感,但網路上普遍樂見這種宣洩的暴力行為重點是該防身器具因此火了,一直很擔心這東西被太多人知道什麼阿貓阿狗都拿來把玩,到時候又被列為管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