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罰單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看看人家當官多聰明

以後就算看病每家醫院掛號費會多亂七八糟價

當官就是擺爛不想管


然後台灣人一直念台灣交通多亂七八糟

就87似的去想管

真是一推吃飽太嫌的呆蛙

笑死

應該全面開放各式檢舉獎金,這樣社會一定更加一片祥和。

因為現在的問題就是違規或犯法不一定會被處罰。
看來你常被檢舉?
ejason wrote:
看來你常被檢舉?(恕刪)


還好---
是要把檢舉魔氣死嗎?
不用這麼麻煩啦
只要規定被檢舉人有權利要求檢舉人上裁決所作證即可
台灣人甚麼尿性不知道?

就必須滿街荷槍實彈的憲兵才管的了
這樣以後那個開車不好好開的
直接到前面踩煞車攔停糾正
被檢舉就能知道對方是誰了




































笑死人想法
1+1=3 wrote: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罰單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刷存在感不是這樣子,先把個人資料保護法廢掉
1+1=3 wrote: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恕刪)

會發這種文不是酒喝多要不就是克了藥,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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