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氣管一定要這麼高就對了?!

如果覺得我轉貼的法條是我自己掰的. 那你就用力去拍吧
反正不關我的事. 白紙黑字寫的一清二楚.
這樣也看不懂. 那就給看的懂的人看.

愛拍是你的自由沒人可以阻擋
不過我可以給你一個建議. 要拍就選沒防燙蓋的去拍.
才有用.
不然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

而且現在申訴人跟本不用自己跑去裁決所.
只要用郵寄或線上申請就可以了.
當然啦. 也不是每個被拍的人都懂法條. 都懂的申訴啦.
或許你成功的機會不小.
台北/ Steve Lee
好不容易看完了....既然這樣的話..如果希望政府能比照日本的JMCA的話.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有人說裝翹管是因為心理作用....暑假到了.來了一大推的廚......
那這樣說的話再日本就一大推的人罵到死摟!那些翹都是JMCA都可以通過的翹阿~~~~~~
遇到翹管就想辦法理他遠一點.說要把排氣管如何如何.............我也是知道很無奈....
那又如何勒.....那你就開車就好啦.都沒那問題了.不要說台灣製造排氣管的這樣
就連AKRAPOVIC作T-MAX的管也是阿(雖然我只找到這個例子)那歐美也都一樣
我只能說觀念的問題.因為我們在台灣都是這樣.在國外不同.也許也會有這樣的"正義使者"
就像幾位樓上的發文者一樣的.有人不爽.有人中立.我也只能說你要就想辦法找一個處理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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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候補充:以08年的t-max來說原廠的就是翹管了....所以還是希望版大別生氣阿!!

何必急著跳出來對號入座呢?
我確實看過要抓翹管的新聞,
既然有這類風聲,又有翹管不違法的說法,
請有檢舉的板友知會一聲又何妨?
我也說啦:沒違法也沒差阿,這代表還有修改的空間阿(修改心態或翹管)
難道求知都只能單方面接受訊息嗎?

至於拍不拍、問題有沒有被解除,這些都是個人問題,
語帶嘲諷的回文強制他人接受單一方面的解釋看了只會讓人想搖頭阿~
發這文章一點意義都沒有,有必要嗎?


愛改啥是他家的事,如果要抱怨的話,那我看有更多事情可以抱怨了,我從家裡到工作的地方,我每天要忍受40公里的超爛台灣路面,坑洞將近萬個,我每天也在抱怨,但有人會改嗎?我要把公路局以及鋪路的人都揍一頓嗎?挖路的也是,我應該幹他一頓嗎?


台灣就是這樣,沒辦法!什麼樣的事都有,平常心看待不就好了,改這樣如果被顏射,閃遠一點停遠一點不就好了,就和精品店你覺得貴不要進去不就好了,你進去了又在那邊抱怨貴,我想請問你幹麻進去,改管還不是一樣的道理,別理他不就好了,我騎車還不是閃來閃去,能有啥辦法呢?就算了不是嗎?下次在遇到就閃開不就好了,我可以和你說這管算正常的,你去看看視覺系的車那才叫誇張,這車的管對他們來說是算正常的,有啥大驚小怪的





大羊人生孤單奔馳 wrote:
發這文章一點意義都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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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兄弟說的對........好像不只是翹管在不爽的事.就連應該我們這些道路使用者來說.不管你是開車
騎車.騎腳踏車還是"布倫"的.道路這個問題真的是很嚴重.....結果我都沒想到.我應該要檢討了.....
好好的一條路搞成這樣.希望版大不要為了這件事生氣啦!!
之前在路口等人......一台FT停在路旁......我剛好站在FT排氣管後面附近....
車主來了......車一發動......突然有....被顏射的感覺...........= =才發現他有改管
= =.....何必呢?.......所幸我就讓開了.....他發車過快5分鐘才走= =還好我有閃開....
http://tw.pg.photos.yahoo.com/ph/ysfli0071109/album?.dir=c1e3scd&.src=ph&store=&
stevelee1203 wrote:
拍照檢舉是您的權利....(恕刪)


這位先生~小弟可以請你喝涼的~火氣不用這麼大~是說您有吃過這樣的虧

合不合法不是你我可以決定的~我上面有寫只是發個信給有關單位處理~並沒有罵

我也沒有空站在馬路邊拍~只是看到+被噴=拍照~這樣而已

挖洞給你跳 ˋˇˊ
吃虧?
我的車都很合法那有吃過虧.
真要說只有一次在內湖騎53KM 被拍超速. (限速40KM. 有夠低乾脆騎腳踏車算了)
還有一次在公司這邊的小巷子被開違規停車.
其他紅單從沒吃過. 更不用說因為改車被開過罰單了.

自認騎車開車都很守法(違規停車除外, 台北真的太難停車, 汽機車都一樣).
改車也都詳讀法條後才改. 什麼可以改什麼不可以改我很清楚.
我汽車一樣改避震. 不過改到看不出來有改.
我汽車也有改管 . 但不改台灣土炮吵的要死的管(我是改RMUS超安靜. 聲音又低沉)
我機車也有改管. 只是不顏射 . 也很低調.
自從HID的驗車法條通過後. 我就把我車上的HID換回原廠了(也有魚眼但是我還是換回來)
總之我就是在法條的規定下來改. 這樣永遠不會有事.
就算法條沒規定的我也改的讓他看不出來我有改. 就像我汽車也有改晶片. 你查的出來嗎?

老實說以台灣的條子的水準. 多的是不懂法條. 搞不清楚狀況的條子也是一堆.
熟讀法條. 只是保障你被開單後有一個申訴的機會. 也會讓你更不容易被開單.

至於這篇的主題顏射管. 我從來不覺得那是什麼問題. 只是我很討厭那些台製土炮吵死人了.
會顏射? 你不會閃一下嗎? 你騎車他也騎車有那麼難閃嗎? 我戴的復古帽也沒有風鏡阿.我就不會被射.
就好像台灣的路面人孔蓋一大堆. 不是凸起來就是凹下去. 你騎車時會不會去閃? 沒閃過你上來發文抱怨以後就沒人孔蓋?
路上公車卡車噴的黑煙不夠多? 你騎車會騎在公車後面吸黑煙嗎? 大家不都是閃遠遠.
碰到公車大家都會閃. 碰到顏射管你就不會閃了嗎?
這種月經文跟本就有夠無聊. 發完文就沒人改管了? 以前不合法都再改了. 還說現在?
就算要抓顏射管. 也要等我們偉大的立委"豬"公們先修法吧. 不然沒有法條基礎要怎麼開單?
要開那一條呢? 現行的法條跟本沒有這種規定. 而且顏射這種東西是自由心證的.
你說會顏射. 我就覺得不會. 要怎麼訂定一個標準那一種會那一種不會? 那重機原廠管又怎麼辦?
真的修法了. 那原廠重機不就全都"馬"上變違法?

台北/ Steve Lee
其實拿人孔蓋和公車來比喻有點缺公允,
人孔蓋是馬路的一部分,和馬路間的高低落差是有白紙黑字的法規規定的,
這部分的討論點應在於驗收單位,道路使用者是應注意,但不是最該注意的主要方向,
否則也不會有因人孔蓋摔傷而國賠的案子。
公車方面,排放大量廢氣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但它與顏射管的差異在於,許多翹管顏射是故意的改管行為(也有翹管不顏射的阿~),
這方面真的沒違法的話牽扯的屬於騎士道德方面,而非用公車廢氣來擋箭。

至於要被顏射的人一律自行閃躲更是毫無理可行的方法,
被噴廢氣,能閃大家當然會盡量閃,
問題是若處於像是極度擁擠的都會交通車陣當中、或其他無法閃避的情行之下,
這樣的說法根本是完全忽視翹管對後方騎士的傷害,而著重於責備受害者不自行閃避。
這樣的說法我想也很難能獲得全部人的認同。

重機方面,我想不是沒人對它和自改翹管的差異提出意見,
而是顏射管重機和現在可見一般機車自改顏射管數量還不能比,
等它量一多,誰能保證這月經文內不會出現這些大家伙。

至於月經文一言,簡單一句:不想看就別傷神了嘛~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與堅持,做做到人人同思想同道德實在不太可能。
對這些將排氣排高的騎士行為,我只能說對我們台北市及台北縣政府有說不出的失望,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為了這些沒公德心行為(噪音及排氣到後面騎士臉上行為)我半年前就開始向台北市市長信箱及台北縣縣長信箱反映,因為這是擅改車體行為,而且又很容易就可取締的,希望政府能制止,起先的回應是(這是否違法要由警察機關會同監理所稽查,警察機關無法直接開單),再繼續向政府陳情,所得到回覆是(台北市警察局在去年一年內取締了貳佰捌拾幾件機車改排氣管案件),這種回覆文被我再陳情說一個台北市,一天只取締不到一件,這跟沒取締一樣,還敢回文說有在取締,真是笑話.反正我是一直陳情,最後終有回文說(台北市警察局會加強取締),只能得到這樣的回覆文,我也莫可奈何了,只怪馬英九等政府高官不騎機車的,要由高官們看到之後,輕輕的交代一句,馬上警察就把這些擅改排氣管機車全部扣起來.
至於台北縣部份,那就不用講了,反正一直推託,也不肯回覆說要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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