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還沒談和解對方直接提告

不只是樓主
全部的人民都該加強車禍的實務法律常識
如果你知道事情發生了會這麼麻煩
那麼你每個路口都會慢慢開了
然後樓主,對方這樣作是對的,也是他的權益
smd6055
然後對方有骨折這件事,你應該2-30跑不掉,然後萬一對方懂的話告你業務過失...
tekken
對防免發生死亡或傷害結果之注意義務與程度,從事業務之人與非從事業務之人皆相同,基於刑罰平等原則,刪除業務過失相關罪名之規定,並提高普通過失相關罪名之法定刑。
坐公車
慢一點到目的地吧

時間多出來
開始花費時間在寫小說上吧









奇怪
寫不夠明顯嗎?

還是沒有人敢問墨家
時間怎麼來
連莊周夢蝶公式還有鏡
都沒辦法給人參考
不用擔心刑事,我朋友媽媽被撞到半身不遂,向對方提告刑事。對方也才被判4個月易科罰金12萬。
,與原先朋友要求的幾百萬賠款相去甚遠。
之後,就進入漫漫長路的民事,如果你有保險真的不擔心,因為不是你不賠,是對方不滿意。
對方還要找律師,一次出庭4-6萬。 他如果願意玩,就一起上法庭。

你有要移民美國? 你有要選政治人物?

過失傷害是小罪,真的不用擔心。 告就讓他去告。
就算對方提告,也無須害怕,法庭上,法官還是會詢問雙方是否願意和解,只要你在對方受傷後有電話關心或親自登門慰問關心,法官都會當成你有誠意解決事情。

基本上雙方若有意和解,會送交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是交由當庭法官協調賠償金,判決和解金多少,你是否能接受,能接受的話就會當庭和解了。
有保超額,理賠不是問題,會不會 不是第一次。法院在判決會參考 加害人,是否不是第一次。
我都交給保險處理.
成為對的人是要持續執行核心價值來成就自己附加價值的永恆.[V-Ing]By Myself
為什麼會提告?
因為四月到現在快半年了, 傷害罪要半年內提告
他怕拖到效期過, 所以先提告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跟對方好好溝通, 看後續要怎麼處理
4月到現在10月 ,都快6個月,如果期間都還沒調解成功當然會先提刑事訴訟
for700327 wrote:
會拖到現在 是對方想等骨折好的差不多再談理賠

先給個幾萬幾十萬然後幫忙前後我覺得一切好說
半年沒動作不告你告誰
for700327 wrote:
今年4月 開車在一處沒紅綠燈路口撞上一台機車 我是開UBER的 我開車我的路有停字我沒停 對方在路口沒減速也沒轉頭查看
初判我7對方3 對方不服提交再鑑定 堅持我超速 我的行車紀錄有拍到我的時速大約在50上下
問題一 請問這樣再鑑定肇責會怎樣改變
對方已提刑事民事告訴 但我期間也一直跟對方說我會賠 也請保險跟對方聯絡 表達會賠的誠意 對方也說要精神賠償 後來就接到對方提告的消息 對方為何要提告 我都說要賠償了
問題二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 要求太多賠償 和解不成 是否直接進入法庭 讓法官去判比較合理 我不知道賠償多少才合理
問題三 刑事如果和解 能撤告嗎

補充 會拖到現在 是對方想等骨折好的差不多再談理賠



最討厭用免洗帳號
往往射後不理

我想問
你在哪裡發生事故
地上寫停
另一邊通常會寫慢
這種路口通常沒有號誌是小巷弄
你時速50超速了吧
巷弄速限通常30或40而以

拖了半年不合解
對方當然告你
時間過了就不好告了
過失傷害不能撤告
有和解的話會輕判


==========
法條在此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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