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被檢舉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312354
版主可以看一下這個新聞
封閉的右轉道雖有右轉箭頭
但法官用內政部的判例將它是為跟山路一樣的彎曲道路
同情樓主但無能為力,廣大鄉民甚至還會説你不違規不就好了,多如牛毛的陷阱我有時會懷疑人生怎麼出個行就那麼難,要怎樣才能不違規,我的結論是人生的破損率成本,活著總要繳保護費的,沒辦法,當大家都違法時,要檢討的是法本身而不是人,這是重點。
為什麼會限縮檢舉就是這些拉吉搞的

台灣標線亂畫便宜行事不是一兩天的事

亂檢舉的就見獵心喜 開單的我看也鬼遮眼
LEE阿軒 wrote:
新增被開罰的罰單,希...(恕刪)


想知道樓主有申訴成功嗎?

此路段我今天有再次確認, 標線已改成直線箭頭了
LEE阿軒
今天收到通知了,申訴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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